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遇有低能見度的氣象情況時,機動車駕駛員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能見度小於500米大於200米時,必須開啟防眩目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後位燈;時速不得超過80公里;與同一車道行駛的前車必須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二)能見度小於200米大於100米時,必須開啟霧燈和防眩目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與同一車道行駛的前車必須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三)能見度小於100米大於50米時,必須開啟霧燈和防眩目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與同一車道行駛的前車必須保持5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能見度小於50米時,公安機關依照規定可採取區域性或全路段封閉高速公路的交通管制措施。實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後,除執行任務的警車和高速公路救援專用車輛外,其他機動車禁止駛入高速公路。此時已進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按規定開啟霧燈和防眩目近光燈、
示廓燈、前後位燈,在保證安全的原則下,駛離霧區,但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未按國家標準安裝霧燈的機動車輛,必須就近駛入緊急停車帶或者路肩停車,並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定故障車警告標誌。
進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和本通告規定,並接受公安執勤民警的檢查。違者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
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遇有低能見度的氣象情況時,機動車駕駛員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能見度小於500米大於200米時,必須開啟防眩目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後位燈;時速不得超過80公里;與同一車道行駛的前車必須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二)能見度小於200米大於100米時,必須開啟霧燈和防眩目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與同一車道行駛的前車必須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三)能見度小於100米大於50米時,必須開啟霧燈和防眩目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與同一車道行駛的前車必須保持5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能見度小於50米時,公安機關依照規定可採取區域性或全路段封閉高速公路的交通管制措施。實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後,除執行任務的警車和高速公路救援專用車輛外,其他機動車禁止駛入高速公路。此時已進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按規定開啟霧燈和防眩目近光燈、
示廓燈、前後位燈,在保證安全的原則下,駛離霧區,但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未按國家標準安裝霧燈的機動車輛,必須就近駛入緊急停車帶或者路肩停車,並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定故障車警告標誌。
進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和本通告規定,並接受公安執勤民警的檢查。違者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