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或動車能攜帶落地電風扇,但不能超過規定的重量和體積。《鐵路旅客運輸規程》中規定:第五十一條 旅客攜帶品由自己負責看管。每人免費攜帶品的重量和體積是: 兒童(含免費兒童)10千克,外交人員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0釐米,桿狀物品不超過200釐米,但乘坐動車組列車不超過130釐米;重量不超過20千克。 殘疾人旅行時代步的摺疊式輪椅可免費攜帶並不計入上述範圍。 第五十二條 下列物品不得帶入車內: 1、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 2、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的危險品、彈藥和承運人不能判明性質的化工產品; 3、動物及妨礙公共衛生(包括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 4、能夠損壞或汙染車輛的物品; 5、規格或重量超過本規程第五十一條規定的物品。擴充套件資料《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中規定:第六十六條 旅客應當接受並配合鐵路運輸企業在車站、列車實施的安全檢查,不得違法攜帶、夾帶管制器具,不得違法攜帶、託運煙花爆竹、槍支彈藥等危險物品或者其他違禁物品。禁止或者限制攜帶的物品種類及其數量由國務院鐵路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公安機關規定,並在車站、列車等場所公佈。第八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鐵路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一)用於鐵路運輸的安全檢測、監控、防護設施裝置,集裝箱和集裝化用具等運輸器具、專用裝卸機械、索具、篷布、裝載加固材料或者裝置、運輸包裝、貨物裝載加固等,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二)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設定、維護鐵路封閉設施、安全防護設施;(三)架設、鋪設鐵路訊號和通訊線路、杆塔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鐵路安全防護要求,或者未對鐵路訊號和通訊線路、杆塔進行維護和管理;(四)運輸危險貨物不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使用專用的設施裝置。第九十七條 鐵路運輸託運人運輸危險貨物未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裝置、防護用品,或者未按照操作規程包裝、裝卸、運輸危險貨物的,由鐵路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參考資料來源:鐵路客戶服務中心-鐵路旅客運輸規程
火車或動車能攜帶落地電風扇,但不能超過規定的重量和體積。《鐵路旅客運輸規程》中規定:第五十一條 旅客攜帶品由自己負責看管。每人免費攜帶品的重量和體積是: 兒童(含免費兒童)10千克,外交人員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0釐米,桿狀物品不超過200釐米,但乘坐動車組列車不超過130釐米;重量不超過20千克。 殘疾人旅行時代步的摺疊式輪椅可免費攜帶並不計入上述範圍。 第五十二條 下列物品不得帶入車內: 1、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 2、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的危險品、彈藥和承運人不能判明性質的化工產品; 3、動物及妨礙公共衛生(包括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 4、能夠損壞或汙染車輛的物品; 5、規格或重量超過本規程第五十一條規定的物品。擴充套件資料《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中規定:第六十六條 旅客應當接受並配合鐵路運輸企業在車站、列車實施的安全檢查,不得違法攜帶、夾帶管制器具,不得違法攜帶、託運煙花爆竹、槍支彈藥等危險物品或者其他違禁物品。禁止或者限制攜帶的物品種類及其數量由國務院鐵路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公安機關規定,並在車站、列車等場所公佈。第八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鐵路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一)用於鐵路運輸的安全檢測、監控、防護設施裝置,集裝箱和集裝化用具等運輸器具、專用裝卸機械、索具、篷布、裝載加固材料或者裝置、運輸包裝、貨物裝載加固等,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二)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設定、維護鐵路封閉設施、安全防護設施;(三)架設、鋪設鐵路訊號和通訊線路、杆塔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鐵路安全防護要求,或者未對鐵路訊號和通訊線路、杆塔進行維護和管理;(四)運輸危險貨物不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使用專用的設施裝置。第九十七條 鐵路運輸託運人運輸危險貨物未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裝置、防護用品,或者未按照操作規程包裝、裝卸、運輸危險貨物的,由鐵路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參考資料來源:鐵路客戶服務中心-鐵路旅客運輸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