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上牌照的。在《交通法》中,對電動助力車有明確規定,屬於非機動車;但是對於燃油助力車卻沒有明確規定,根據《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的標準,燃油助力車應是輕便摩托車。
《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2)》中對“輕便摩托車”的界定為:“無論採取何種驅動方式最大車速不大於50公里/小時,若使用內燃機,其排氣量不大於50毫升的兩輪或三輪車輛。”按此規定,許多燃油助力車時速超出50公里,因此這種車不能界定為輕便摩托車,確實屬於機動車的範疇,既然屬於機動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駕駛人應該到交管部門辦理上戶、上牌手續,駕駛者辦理駕駛執照,並在助力車機動車道上行駛,違反規定也應按機動車助力車進行處罰。
拓展資料:
受新國標影響,作為符合國家上牌目錄的一個品類,電摩將可能迎來新的發展機遇。但此種情況依然要考慮電動車行業當下的現實因素。
一線城市大都禁摩,因此能否上牌不是重點,只要是機動車屬性就無法開拓市場,相反,國標車作為非機動車的定位將取代當先一線城市內的超標車,成為新主流。而縣級市以及大部分小城市甚至都對電動車不聞不問,地方管理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電摩能上牌有資質的優勢沒法發揮,也沒有多大增長空間。
駕駛電動輕便摩托車的管理規定(參考):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拼裝輕便摩托車,也不得用腳踏車改裝輕便摩托車;
申請行駛輕便摩托車,須憑輕便摩托車合格證、購買證明、第三者責任保險證明和單位證明,向當地公安機關辦理手續。經檢驗合格後,發給輕便摩托車號牌和行駛證,號牌每車兩面,懸掛在車身前後,行駛證必須隨身攜帶;
對於領有號牌和行駛證的輕便摩托車,每兩年進行一次檢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行駛;
駕駛輕便摩托車的人,必須年滿十六週歲,身高一點四五米以上,兩眼視力(或矯正後)各為零點七以上,無赤、綠色盲,聽力正常,無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或身體缺陷。經醫院體格檢查和公安機關考試交通規則、駕駛技術合格後,發給輕便摩托車駕駛證;
輕便摩托車駕駛員,每兩年進行一次審驗。
需要上牌照的。在《交通法》中,對電動助力車有明確規定,屬於非機動車;但是對於燃油助力車卻沒有明確規定,根據《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的標準,燃油助力車應是輕便摩托車。
《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2)》中對“輕便摩托車”的界定為:“無論採取何種驅動方式最大車速不大於50公里/小時,若使用內燃機,其排氣量不大於50毫升的兩輪或三輪車輛。”按此規定,許多燃油助力車時速超出50公里,因此這種車不能界定為輕便摩托車,確實屬於機動車的範疇,既然屬於機動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駕駛人應該到交管部門辦理上戶、上牌手續,駕駛者辦理駕駛執照,並在助力車機動車道上行駛,違反規定也應按機動車助力車進行處罰。
拓展資料:
受新國標影響,作為符合國家上牌目錄的一個品類,電摩將可能迎來新的發展機遇。但此種情況依然要考慮電動車行業當下的現實因素。
一線城市大都禁摩,因此能否上牌不是重點,只要是機動車屬性就無法開拓市場,相反,國標車作為非機動車的定位將取代當先一線城市內的超標車,成為新主流。而縣級市以及大部分小城市甚至都對電動車不聞不問,地方管理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電摩能上牌有資質的優勢沒法發揮,也沒有多大增長空間。
駕駛電動輕便摩托車的管理規定(參考):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拼裝輕便摩托車,也不得用腳踏車改裝輕便摩托車;
申請行駛輕便摩托車,須憑輕便摩托車合格證、購買證明、第三者責任保險證明和單位證明,向當地公安機關辦理手續。經檢驗合格後,發給輕便摩托車號牌和行駛證,號牌每車兩面,懸掛在車身前後,行駛證必須隨身攜帶;
對於領有號牌和行駛證的輕便摩托車,每兩年進行一次檢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行駛;
駕駛輕便摩托車的人,必須年滿十六週歲,身高一點四五米以上,兩眼視力(或矯正後)各為零點七以上,無赤、綠色盲,聽力正常,無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或身體缺陷。經醫院體格檢查和公安機關考試交通規則、駕駛技術合格後,發給輕便摩托車駕駛證;
輕便摩托車駕駛員,每兩年進行一次審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