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年審通常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年檢測2次,尾氣檢測隨年檢日期(即領取一年有效期的“黃/綠標”)。
其他車型年檢規定: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年檢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年檢1次。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年審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年審1次。 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年審1次;超過4年的,每年年檢1次。
檢查內容有:
1、檢查發動機、底盤、車身及其附屬裝置是否清潔、齊全、有效,漆面是否均勻美觀,各主要總成是否更換,與初檢記錄是否相符;
2、檢驗車輛的制動性、轉向操縱性、燈光、排氣及其它安全效能是否符合"機動車安全執行技術條件"的要求;
3、檢驗車輛是否經過改裝、改型、改造、行駛證、號牌、車輛檔案所有登記是否與現在車況相符,有無變化,是否辦理了審批和異動、變更手續;
4、號牌、行駛證及車上噴印的號牌放大字樣有無損壞、塗改字跡不清等情況,是否需要更換;
5、大型汽車是否按照規定在車門兩邊用漢字仿宋體噴寫單位名稱或車輛所在地街道、鄉、鎮名稱和駕駛室限坐人數;貨車後欄板(包括掛車後欄板)外側是否按規定噴寫放大2~3倍的車號,個體或聯營戶的汽車,門的兩側是否噴寫有"個體"字樣;字跡要求清晰,不得噴寫單位代號或其它圖案(特殊情況需經車管所批准)等。
汽車年審通常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年檢測2次,尾氣檢測隨年檢日期(即領取一年有效期的“黃/綠標”)。
其他車型年檢規定: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年檢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年檢1次。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年審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年審1次。 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年審1次;超過4年的,每年年檢1次。
檢查內容有:
1、檢查發動機、底盤、車身及其附屬裝置是否清潔、齊全、有效,漆面是否均勻美觀,各主要總成是否更換,與初檢記錄是否相符;
2、檢驗車輛的制動性、轉向操縱性、燈光、排氣及其它安全效能是否符合"機動車安全執行技術條件"的要求;
3、檢驗車輛是否經過改裝、改型、改造、行駛證、號牌、車輛檔案所有登記是否與現在車況相符,有無變化,是否辦理了審批和異動、變更手續;
4、號牌、行駛證及車上噴印的號牌放大字樣有無損壞、塗改字跡不清等情況,是否需要更換;
5、大型汽車是否按照規定在車門兩邊用漢字仿宋體噴寫單位名稱或車輛所在地街道、鄉、鎮名稱和駕駛室限坐人數;貨車後欄板(包括掛車後欄板)外側是否按規定噴寫放大2~3倍的車號,個體或聯營戶的汽車,門的兩側是否噴寫有"個體"字樣;字跡要求清晰,不得噴寫單位代號或其它圖案(特殊情況需經車管所批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