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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先生的故紙堆

    孔子修《春秋》,創春秋筆法。

    一字一詞中寓褒貶,充分發揮出歷史的懲惡揚善功能,用句大俗話講,就是罵人都不帶髒字的。

    孟子把“春秋筆法”的功效和震懾作用表達得更加直接:“孔夫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

    司馬遷也不甘落後,在《史記·太史公自序》中援引董仲舒的話說,《春秋》之旨在於“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

    與孟子相比,司馬遷眼中的春秋筆法的批判物件有所擴大,並不僅僅限於“亂臣賊子”,“無道”的“天子”也同樣成為歷史貶懲的物件。後代史家也是把這種史學精神繼承下來,並且也大多能自覺地維護和發揮歷史明辨是非、懲惡揚善的功能。

    到了東漢,王充在《論衡》裡更是提出了 “文人之筆,勸善懲惡”,此語深得“春秋筆法”的精髓,在“文章”前加上道德二字,“夫文人文章,豈徒調墨弄筆,為美麗之觀哉?載人之行,傳人之名也。善人願載,思勉為善;邪人惡載,力自禁裁。”

    翻譯成現代漢語也就是,王充認為,文人寫文章,並非為了顯示辭藻的華麗,而是記錄人的行為,傳播人的聲名。為善的人希望得到記載,所以不斷努力為善;邪惡的人害怕被記載,也就儘量節制惡行。在他心中,“文人之筆”,是能夠起到“勸善懲惡”的積極作用的。

    史學家陳寅恪則在《贈蔣秉南序》中有言:“歐陽永叔少學韓昌黎之文,晚撰《五代史記》,作‘義兒’、‘馮道’諸傳,貶斥勢利,尊崇氣節,遂一匡五代之澆漓,返之淳正。”

    即便是國破家亡之際,史家也不肯放棄歷史明辨是非、懲惡揚善的功能,陳寅恪先生的這番話在當時是有非常強的現實意義的。

    黃宗羲在送其弟子萬斯同入京修《明史》時曾贈詩云:“四方身價歸明水,一代奸賢託布衣。”他希望萬斯同在編修《明史》時能夠努力堅持歷史明辨是非,懲惡揚善的功能。而萬斯同本人也的確以此為己任,他在解釋自己為何要主持《明史》的編修時就說:“我所以要作(明史)Quattroporte,是惟恐眾人分操割裂,使一代治亂賢奸之跡,闇昧不明。”

  • 2 # 楊朱學派

    孔子晚年,致力於整理文化典籍。其對魯國國史進行筆削後,中國首部私家史書誕生。經過孔子修訂之後的《春秋》不僅是史,還被賦予了儒家思想以及“春秋大義”,成為儒家六經之一。

    《春秋》用語十分嚴謹,這就是“春秋筆法”和“微言大義。”

    《桓公十五年》記載:“天王使家父來求車。”此為貶天子——非禮也;諸侯不貢車服,天子不求私財。

    《隱公元年》記載的“鄭伯克段與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稱鄭伯,譏失教也,謂之鄭志。不言出奔,難之也。此為退諸侯,討大夫。

    再以弒君為例:“公子歸生弒其君夷”,“衛州籲弒其君完。”書弒君者之名,是言臣之罪;“宋人弒其君杵臼”,“莒人弒其君密州”,書不言弒君者之名,是言君無道也。孟子的無道之君,人人得而誅之的觀點正是源於此。

    甚至國君思念嫁與他國的女兒,與女兒見上一面,都要被貶斥——“公會杞伯姬於姚,非事也。天子非展義不巡守,諸侯非民事不舉。”

    春秋筆法不僅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勸善懲惡。還把人性在面臨權、色、財時之醜惡,毫無保留的展現在我們面前。

    以史為鑑,孔子做《春秋》給我們的啟示是:必須以禮法把君王、卿大夫的權力關進牢籠,再給他們戴上緊箍咒(諡號)。唯有如此,他們才不能奴役人民,為非作歹。今日謂之——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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