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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2254378801477

    想讓孩子和現任妻子融洽相處,如果經濟條件好,買一套房子記在孩子名下,如果經濟條件一般,視家庭情況,把30%的財產立個賬戶,記在孩子名下。並如實告訴妻子。

    如果你的妻子不反對,恭喜你,她和你孩子可以和睦相處,如果反對,鬧事,你就儘快和她做個了斷吧,除非你不在乎你孩子死活了。

    小孩子沒有不愛父母的,只有不愛孩子的父母。

    後妻和孩子的關係,如果良好,要麼是親如母子,要麼就是客氣的陌生人。

    如果親如母子,給孩子買房,母親應該高興。

    如果是陌生人,那麼,不干涉別的孩子從父親那獲取財物,是基本禮貌。

    除此之外,就是想方設法虐你孩子的。

    小孩和後媽、後爸之間,小孩是絕對的弱者。

    男人們應該知道,孩子永遠是自己的骨血,妻子,特別是二婚妻子,可不一定陪你走完終生。

    女人們也應該知道,孩子永遠是自己的血脈,丈夫,特別是二婚丈夫,可不一定一輩子不離不棄。

    凡是把二婚妻子/丈夫放在自己孩子前面的,都是拎不清的糊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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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謂家庭中首要的是夫妻關係的說法,指的是結髮夫妻,由於孩子是他們兩個人的孩子,他們對孩子都有天然的愛護本能,可能會過於重視孩子。

    但是半路夫妻,由於一方對另一方的孩子並沒有任何愛護的本能,所以如果先搞夫妻關係,那麼這個孩子會非常缺愛,非常可憐。正常家庭的孩子在父母那都能獲取愛護,但是在這種家庭裡只能在一方獲得,所以這一方應該提供更高標準的愛。

    至於現任?我認為一個孩子的感受比一個成年女人/男人重要,因為成年人有選擇配偶的權利,孩子沒有選擇繼母/父的權利。現任如果覺得不公平,當初就可以找初婚的,他們找二婚的必然有自己的理由,比如自己條件差,比如覺得對方條件好。

    半路夫妻組成的家庭,應該把各自的親子關係放第一位,其次才是他們的夫妻關係。

    換句話說,一個二婚人士,對小家庭成員的排序應該是:前妻/夫的孩子>現任>和現任所生的孩子>現任帶來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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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夫妻關係當核心,你的骨肉很可能就會來提這樣的問題,你忍心嗎?

    求助,遇上一個很惹人討厭的後母怎麼辦,現在真的好崩潰?

    這種問題在知乎一搜一大把,在貼吧等其他論壇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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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母當然不是天生的惡人,但是,作為人,都難免有貪婪的一面。你給你孩子供給物質時,髮妻會高興,因為孩子是她的,她也樂於供給孩子物質,但是後妻則不然,供給孩子物質她落不到任何好處,她會希望這些物質給自己。這是人的本性,不能避免,她就會擠兌孩子,吹枕頭風,希望物質不給你的孩子,而給她自己、你、共同的孩子。

    買房和立賬戶,都是以實際行動確定:你的孩子,你必須給他一定的物質投入。

    如果現任接受這個事實,以後在供給孩子物質時,她就不會反對,自然也不會擠兌孩子,那麼就可以和睦相處。

    為什麼要以實際行動確定,因為人的約定和誓言是不算數的。隨著時間會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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