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GB50007-2011中第8.5.17條規定樁基承臺的構造,除滿足抗衝切、抗剪下、抗彎承載力和上部結構的要求外,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承臺的寬度不應小於500mm。邊樁中心至承臺邊緣的距離不宜小於樁的直徑或邊長,且樁的外邊緣至承臺邊緣的距離不小於150mm。對於條形承臺梁,樁的外邊緣至承臺梁邊緣的距離不小於75mm;
2 承臺的最小厚度不應小於300mm;
3 承臺的配筋,對於矩形承臺其鋼筋應按雙向均勻通長佈置,鋼筋直徑不宜小於10mm,間距不宜大於200mm;對於三樁承臺,鋼筋應按三向板帶均勻佈置,且最裡面的三根鋼筋圍成的三角形應在柱截面範圍內。承臺梁的主筋除滿足計算要求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GB 50010 關於最小配筋率的規定,主筋直徑不宜小於12mm,架立筋不宜小於10mm,箍筋直徑不宜小於6mm(圖8.5.17c);柱下獨立樁基承臺的最小配筋率不應小於0.15%。鋼筋錨固長度自邊樁內側(當為圓樁時,應將其直徑乘以0.886 等效為方樁)算起,錨固長度不應小於35 倍鋼筋直徑,當不滿足時應將鋼筋向上彎折,此時鋼筋水平段的長度不應小於25 倍鋼筋直徑,彎折段的長度不應小於10 倍鋼筋直徑;
4 承臺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低於C20;縱向鋼筋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不應小於70mm,當有混凝土墊層時,不應小於40mm。
《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GB50007-2011中第8.5.17條規定樁基承臺的構造,除滿足抗衝切、抗剪下、抗彎承載力和上部結構的要求外,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承臺的寬度不應小於500mm。邊樁中心至承臺邊緣的距離不宜小於樁的直徑或邊長,且樁的外邊緣至承臺邊緣的距離不小於150mm。對於條形承臺梁,樁的外邊緣至承臺梁邊緣的距離不小於75mm;
2 承臺的最小厚度不應小於300mm;
3 承臺的配筋,對於矩形承臺其鋼筋應按雙向均勻通長佈置,鋼筋直徑不宜小於10mm,間距不宜大於200mm;對於三樁承臺,鋼筋應按三向板帶均勻佈置,且最裡面的三根鋼筋圍成的三角形應在柱截面範圍內。承臺梁的主筋除滿足計算要求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GB 50010 關於最小配筋率的規定,主筋直徑不宜小於12mm,架立筋不宜小於10mm,箍筋直徑不宜小於6mm(圖8.5.17c);柱下獨立樁基承臺的最小配筋率不應小於0.15%。鋼筋錨固長度自邊樁內側(當為圓樁時,應將其直徑乘以0.886 等效為方樁)算起,錨固長度不應小於35 倍鋼筋直徑,當不滿足時應將鋼筋向上彎折,此時鋼筋水平段的長度不應小於25 倍鋼筋直徑,彎折段的長度不應小於10 倍鋼筋直徑;
4 承臺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低於C20;縱向鋼筋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不應小於70mm,當有混凝土墊層時,不應小於4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