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營企業、已宣告破產的子公司、所有者權益為負數的子公司、已宣告被清理整頓的子公司。
1、母公司直接或透過子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表明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認定為子公司,納入合併會計報表的合併範圍。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2、母公司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或以下的表決權,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視為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認定為子公司,納入合併會計報表的合併範圍;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①透過與被投資單位其他投資者之間的協議,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
②根據公司章程或協議,有權決定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
④在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佔多數表決權。
擴充套件資料
財政部在1996年《關於合併會計報表合併範圍請示的覆函》中,依據重要性原則,對於子公司的資產總額、銷售收入及當期淨利潤小於母公司與其所有子公司相應指標合計數的10%時,該子公司可以不納入合併範圍。同時規定,對於銀行和保險業等特殊行業的子公司,可以不納入合併範圍。
新準則在確定合併範圍時強調的是控制原則。按照控制的標準,無論是小規模的子公司還是經營業務性質特殊的子公司均納入合併範圍,只有這樣,合併財務報表才能反映由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構成的企業集團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新準則重要性原則的運用主要體現在內部交易的抵銷和相關資訊的披露上。
合營企業、已宣告破產的子公司、所有者權益為負數的子公司、已宣告被清理整頓的子公司。
1、母公司直接或透過子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表明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認定為子公司,納入合併會計報表的合併範圍。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2、母公司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或以下的表決權,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視為母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認定為子公司,納入合併會計報表的合併範圍;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①透過與被投資單位其他投資者之間的協議,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
②根據公司章程或協議,有權決定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
④在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佔多數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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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在1996年《關於合併會計報表合併範圍請示的覆函》中,依據重要性原則,對於子公司的資產總額、銷售收入及當期淨利潤小於母公司與其所有子公司相應指標合計數的10%時,該子公司可以不納入合併範圍。同時規定,對於銀行和保險業等特殊行業的子公司,可以不納入合併範圍。
新準則在確定合併範圍時強調的是控制原則。按照控制的標準,無論是小規模的子公司還是經營業務性質特殊的子公司均納入合併範圍,只有這樣,合併財務報表才能反映由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構成的企業集團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新準則重要性原則的運用主要體現在內部交易的抵銷和相關資訊的披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