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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孫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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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城晴天
在職場中,大家把“表現”這個詞有些醜化了,認為愛表現就是拍馬屁、有心機的代名詞,但是表現其實是一個褒義詞,比如說某人在工作中優異的表現,在客戶面前表現得自信等等,因為職場中出現了一部分喜歡溜鬚拍馬的人,導致職場烏煙瘴氣,“表現”這個詞逐漸被貶義了。
我覺得職場中需要主動表現,雖然說是金子總會發光,但是,什麼時候發光?在哪兒發光,都是不可預估的,如果你一直等待別人的發現和提攜,到時候可能自己的信心也會被磨滅;既然自己是一塊金子,那何不表現出來給他人看到,縮短自己被埋沒的時間呢?起碼要給別人發現你是金子的機會,別人才能提攜你。所以該爭取發光的機會還是要爭取的,也就是該表現的時候還是要表現的。
這個表現並不是說讓你也學會溜鬚拍馬、奉承領導、多叫叫自己有多麼的辛苦,這樣不能叫表現,而是要你展示自己的能力,用自己的實力證明自己是一塊金子,可以發光發亮。比如完成一個重要客戶的談判,擔任一場會議的專案負責人,等這些可以幫助企業或者領導解決問題,為企業運營帶來有利推動的行為,才能稱作是表現。
職場中,確信一點,是金子總會發光發亮,要不斷的提升自己綜合能力,跟緊公司的發展步伐,熬下去,你就是贏家。
無論你身處哪個崗位,作為資深職場經理人告訴你,在大公司裡儘可能多的去展現自己正面的能力。那什麼時候該表現呢?如果你在銷售部門,那就用業績征服整個公司,這是最簡單粗暴又是最有效的方式。如果在管理崗位,那就要求智商和情商要高度線上,在上司與下屬,部門與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中左右逢源,根據上司指令,乾淨利落的解決困境。如果是技術部門,那就用過硬的技術去解決公司一個又一個的難題,做到無可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