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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讀書是福

    古代結婚有“六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告期、親迎。其中“納徵”這個環節,指的就是下聘禮。即男女雙方達成婚約後,男方向女方提供一部分財物,以此表示男方的誠意,同時也是預約佔有的意思:“你收了我家的聘禮,就是我家的人”。聘禮這個習俗,可以追溯到上古時期。古代多以鳥獸為禮,聘禮用的是全鹿,後以鹿皮代替。《詩經》其中一篇寫道:“野有死麋,白茅包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說的就是用野鹿向女孩子求婚的事。隨著農耕、紡織的發展,也有以布帛作聘禮的。像《衛風·氓》中所說的“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就是以布為聘禮的例子。到了周朝,《周禮》出現了,規定男女在結婚時要遵循六禮,聘禮是五卷絲織品。在漢朝,聘禮複雜了起來,除了大雁、布匹、還要有羊、米、酒等近30樣東西,關鍵這些還只是附帶品,黃金才是重要的聘禮之一。據記載,當時有位公務員熬到50歲才攢夠聘禮,著實不易。

    隋唐時期,民族大融合,聘禮反而減少了,只有大雁、米、阿膠等九樣。送大雁這個習俗,其實現在還流傳著,只不過由公雞代替了。到了宋代,茶葉幾乎成為了聘禮中不可或缺之物。即使是貧窮人家,聘禮中茶餅也是少不了的。民間也因此稱送聘禮為“下茶”、“行茶禮”或“茶禮”。金銀首飾在這一時期,成為了聘禮中顯示身份、財力的象徵。元明清各代承襲了宋代聘禮的習俗,並豐富了聘禮的內容。金錢仍是主力,茶禮必不可少。明代香山人黃佐的《泰泉鄉禮》中記載:“凡三等人戶之下聘,用酒一埕、鵝二隻、各布二匹、茶一盒。”反映了明代嶺南一帶茶禮的流行。建國初期,百廢待興,大家都沒什麼錢,結婚也一般不需要錢,最多送點糧食牲畜。70年代,就開始講究了,有了所謂的“三大件”:手錶、腳踏車、縫紉機。往後就是三金:手鐲、耳環、項鍊,也有送戒指、手鐲、項鍊的。材質可以是黃金也可以是白金、彩金,一般是黃金。到了現如今,有了新的三大件:房子、車、現金。三金,在很多地方,也是必不可少的。自古至今,聘禮標準,因地區、家庭條件的不同而不同。因為雙方對聘禮金額的意見相差太大,沒結成婚的也大有人在。

    “六禮”

    納采:即男方家請媒人去女方家提親,女方家答應議婚後,男方家備禮前去求婚。

    問名:即男方家請媒人問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

    納吉:即男方將女子的名字、八字取回後,在祖廟進行占卜。

    納徵:亦稱納幣,即男方家以聘禮送給女方家。

    請期:男家擇定婚期,備禮告知女方家,求其同意。

    親迎:婚前一兩天女方送嫁妝,鋪床,隔日新郎親至女家迎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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