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向夫妻任意一方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填寫《自願只生一個孩子申請表》。
2、受理申請的單位核實後,簽署意見上報鄉(鎮)、街道計生辦。
3、鄉(鎮)、街道計生辦稽核上報材料,對符合條件的免費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⑴一對夫妻婚後生育一個孩子後自願不再生育的; ⑵婚後符合政策生育兩個孩子,一個孩子在18週歲前死亡,現只有一個孩子;
⑶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個孩子,一方系未育,又不再生育的; ⑷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判決或調解給原配偶撫養,一方未育,婚後生育一個孩子的;
⑸夫妻婚後生育一個孩子,離婚或喪偶後,撫養孩子的一方沒有再婚的; ⑹再婚夫妻的雙方均只生育一個孩子,其中一方的孩子已判決、調解給原配偶,而又不再生育的;
⑺婚後5年未育,按法定手續收養一個孩子的。
2、領取《獨生子女證》,一般由女方向常住地村(居)民委員會或單位提出申請,經男女雙方常住地地村(居)民委員會或單位初審後,送女方常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稽核,由所在縣(市、區)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發證。
3、凡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夫妻,自領證之日起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年可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四十元。
4、獨生子女入園、入托、入學費用按有關規定給予報銷。獨生子女的醫療費用,凡參加統籌醫療的,免繳原由家長負擔的部分;享受勞保醫療的,按勞保規定範圍全額報銷。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向夫妻任意一方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填寫《自願只生一個孩子申請表》。
2、受理申請的單位核實後,簽署意見上報鄉(鎮)、街道計生辦。
3、鄉(鎮)、街道計生辦稽核上報材料,對符合條件的免費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⑴一對夫妻婚後生育一個孩子後自願不再生育的; ⑵婚後符合政策生育兩個孩子,一個孩子在18週歲前死亡,現只有一個孩子;
⑶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個孩子,一方系未育,又不再生育的; ⑷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判決或調解給原配偶撫養,一方未育,婚後生育一個孩子的;
⑸夫妻婚後生育一個孩子,離婚或喪偶後,撫養孩子的一方沒有再婚的; ⑹再婚夫妻的雙方均只生育一個孩子,其中一方的孩子已判決、調解給原配偶,而又不再生育的;
⑺婚後5年未育,按法定手續收養一個孩子的。
2、領取《獨生子女證》,一般由女方向常住地村(居)民委員會或單位提出申請,經男女雙方常住地地村(居)民委員會或單位初審後,送女方常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稽核,由所在縣(市、區)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發證。
3、凡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夫妻,自領證之日起至子女滿十四周歲止,每年可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四十元。
4、獨生子女入園、入托、入學費用按有關規定給予報銷。獨生子女的醫療費用,凡參加統籌醫療的,免繳原由家長負擔的部分;享受勞保醫療的,按勞保規定範圍全額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