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易燃液體儲罐或罐區在佈置時,宜佈置在本地區或本單位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並且選擇通風良好的地點單獨設定。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16—2014)的規定,與其他的建築物、堆場、明火或火花散發地點保持規定的防火間距。當易燃液體儲罐在佈置時,宜選擇地勢較低的地帶,以防止儲罐發生火災時由於液體流淌而形成火災蔓延。對於桶裝或瓶裝的整裝甲類易燃液體,應當建造專門的易燃液體庫房,不應當在露天儲存。
易燃液體庫房、儲罐與其他建、構築物和變配電站的防火間距應滿足表4-11的要求。
儲罐之間的防火間距的最小距離應當滿足表4-12的要求。
表4-11 易燃液體儲罐(罐區)和桶裝堆場與建築物的防火間距(單位:m)
向左轉|向右轉
注:①計算一個儲罐區的總儲量時,以及確定丙類液體儲罐與建築物的防火間距時,可按1m3的甲、乙類液體相當於5m3的丙類液體折算。
②防火間距應從建築物最近的儲罐外壁、碼垛外緣算起。但儲罐防火堤外側基腳線至建築物的距離不應小於10m。
④浮頂儲罐區與建築物的防火間距可按本表減少25%。
⑤當數個儲罐區佈置在同一庫區內時,儲罐區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本表相應儲量儲罐區與四級耐火等級建築的較大值。
⑥直埋地下的易燃液體臥式儲罐,當單罐容積小於等於50m3,總容積小於等於200m3時,與建築物之間的防火間距可按本表規定減少50%。
⑦室外變配電站指電力系統為35~550kV·A,且每臺變壓器容量在10MV·A以上的室外變配電站、工業、企業的變壓器總油量大於5t的室外降壓變電站。
表4-12 易燃液體儲罐之間的防火間距
注:①D為相鄰立式儲罐中較大罐的直徑(m);矩形儲罐的直徑為長邊與短邊之和的一半。
②不同液體,不同形式儲罐之間的防火間距,應採用本表的較大值。
④當單罐容量不超過1000m3的易燃液體地上式固定頂儲罐如採用固定冷卻消防方式時,其儲罐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0.6D。
⑤地上式儲罐同時設定液下噴射泡沫滅火裝置、固定冷卻水裝置和撲救防火堤內液體火災的泡沫滅火裝置時,儲罐之間的防火間距可以適當減少,但不得小於0.4D。
⑥閃點大於120℃的液體,當單罐容量大於1000m3時,儲罐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5m;當單罐容量不大於1000m3時,儲罐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2m。
當易燃液體儲罐或罐區在佈置時,宜佈置在本地區或本單位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並且選擇通風良好的地點單獨設定。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16—2014)的規定,與其他的建築物、堆場、明火或火花散發地點保持規定的防火間距。當易燃液體儲罐在佈置時,宜選擇地勢較低的地帶,以防止儲罐發生火災時由於液體流淌而形成火災蔓延。對於桶裝或瓶裝的整裝甲類易燃液體,應當建造專門的易燃液體庫房,不應當在露天儲存。
易燃液體庫房、儲罐與其他建、構築物和變配電站的防火間距應滿足表4-11的要求。
儲罐之間的防火間距的最小距離應當滿足表4-12的要求。
表4-11 易燃液體儲罐(罐區)和桶裝堆場與建築物的防火間距(單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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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計算一個儲罐區的總儲量時,以及確定丙類液體儲罐與建築物的防火間距時,可按1m3的甲、乙類液體相當於5m3的丙類液體折算。
②防火間距應從建築物最近的儲罐外壁、碼垛外緣算起。但儲罐防火堤外側基腳線至建築物的距離不應小於10m。
④浮頂儲罐區與建築物的防火間距可按本表減少25%。
⑤當數個儲罐區佈置在同一庫區內時,儲罐區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本表相應儲量儲罐區與四級耐火等級建築的較大值。
⑥直埋地下的易燃液體臥式儲罐,當單罐容積小於等於50m3,總容積小於等於200m3時,與建築物之間的防火間距可按本表規定減少50%。
⑦室外變配電站指電力系統為35~550kV·A,且每臺變壓器容量在10MV·A以上的室外變配電站、工業、企業的變壓器總油量大於5t的室外降壓變電站。
表4-12 易燃液體儲罐之間的防火間距
向左轉|向右轉
注:①D為相鄰立式儲罐中較大罐的直徑(m);矩形儲罐的直徑為長邊與短邊之和的一半。
②不同液體,不同形式儲罐之間的防火間距,應採用本表的較大值。
④當單罐容量不超過1000m3的易燃液體地上式固定頂儲罐如採用固定冷卻消防方式時,其儲罐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0.6D。
⑤地上式儲罐同時設定液下噴射泡沫滅火裝置、固定冷卻水裝置和撲救防火堤內液體火災的泡沫滅火裝置時,儲罐之間的防火間距可以適當減少,但不得小於0.4D。
⑥閃點大於120℃的液體,當單罐容量大於1000m3時,儲罐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5m;當單罐容量不大於1000m3時,儲罐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