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閒聊農家
-
2 # 老頭156934080
國家徵收村集體組織內村民承包地,是要透過村委到村民,鑑定土地徵地合同的,甲乙兩方都要履行合同權利義務責任的。
在徵地之前,國家集體應做大量工作,徵求被徵村民意見,例如,你是不要承包權,國家按照政策,給予託善按置,這種情況你就不能再有承包權,但是,你還能享受集體的一切福利待遇。
如果你不用國家託善按排,村集體調整土地給你,這樣你就還可以繼續有承包權,經營權,流轉權。
-
3 # 袁曼曼徵地拆遷律師
您好,您的問題指的是,自己的宅基地已經被徵收還能不能分得宅基地吧?中國對於宅基地的申請有這麼一條因國家徵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村鎮規劃和利用需要或用於公共事業建設等因公共利益而佔用了宅基地,需搬遷到其他地方的。也就是說,您還想要宅基地的話,還是要向當地村委進行申請的。
依照國家法律政策,農村土地所有權在集體,一般指生產小組。而農民僅有承包使用權。
在農村土地因用於國家合法建沒而被徵用時,一般徵用部門必須和土地所有者進行協商,而不是和土地使用者直接協商。但農戶也是本集體單位的組成一員,也有話語權。一般徵用土地,本集體會組織集體成員,或者戶代表協商具體辦法。
在土地徵用款到位前,我想土地款的使用,集體剩餘土地的使用辦法,大夥都應該明白。
一般的處理辦法都是這樣的:
第一種,土地佔用稍大,過了三分之一,徵用款項集體人員都有份,土地重新平均分配。第二種,佔用稍少,徵用款適當分配,土地稍做調整。第三種,徵用土地僅佔一戶半戶,村組協商分配徵地款,不再重新調整土地。但不知你屬於哪種情況,還有的農戶,個性較強,看到土地被徵,能弄到錢,不和集體協商,單獨和徵地方協商,獨佔土地款。這種狀況本身不合法,想再得到集體土地就不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