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具備北京市戶口的居民應具備以下條件:
本人名下沒有北京市登記的小客車,本人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登出登記的機動車,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 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具備以下條件:
本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本人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登出登記的機動車,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持有有效的軍(警)身份證件和在部隊辦理的北京市公安機關核發的居民身份證。
(三)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本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本人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登出登記的機動車,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持有效的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核發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此處應注意的是,《北京市工作居住證》隨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證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請新能源車指標。
(四)持有本市有效暫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本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本人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登出登記的機動車,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持有本市有效暫住證且近五年(含)連續在北京市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
此處應注意的是,1:“近五年(含)連續在北京市繳納社會保險”是指: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連續,不能斷月(如有斷月,補繳後有效)。
(例如:2014年2月提出的指標申請,應從2009年2月至2014年1月連續在北京市繳納養老保險。)
2:“近五年(含)連續在北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指:申請年的上一年開始往前推算連續五年,每年都有繳稅記錄(大於零),可以斷月,不能斷年(如有斷年,補繳無效)。
【例如:2014年提出的指標申請,應從2009年至2013年連續五年在北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
(五)香港、澳門居民應具備以下條件:
本人名下沒有北京市登記的小客車,本人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登出登記的機動車,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持有十年有效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有效臨時住宿登記證明。
一) 具備北京市戶口的居民應具備以下條件:
本人名下沒有北京市登記的小客車,本人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登出登記的機動車,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 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具備以下條件:
本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本人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登出登記的機動車,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持有有效的軍(警)身份證件和在部隊辦理的北京市公安機關核發的居民身份證。
(三)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本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本人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登出登記的機動車,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持有效的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核發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此處應注意的是,《北京市工作居住證》隨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證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請新能源車指標。
(四)持有本市有效暫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本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本人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登出登記的機動車,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持有本市有效暫住證且近五年(含)連續在北京市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
此處應注意的是,1:“近五年(含)連續在北京市繳納社會保險”是指:申請月的上一個月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連續,不能斷月(如有斷月,補繳後有效)。
(例如:2014年2月提出的指標申請,應從2009年2月至2014年1月連續在北京市繳納養老保險。)
2:“近五年(含)連續在北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指:申請年的上一年開始往前推算連續五年,每年都有繳稅記錄(大於零),可以斷月,不能斷年(如有斷年,補繳無效)。
【例如:2014年提出的指標申請,應從2009年至2013年連續五年在北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
(五)香港、澳門居民應具備以下條件:
本人名下沒有北京市登記的小客車,本人名下沒有應當報廢而未辦理登出登記的機動車,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持有十年有效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有效臨時住宿登記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