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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水乾的界河

    弱弱地想問一句廣西東興市法院,究竟杜志烈和杜明成欠廖錦壽多少錢?!!!(2015)東民初字1709號民事裁定書廖錦壽訴前查封保全了建安公司名下八間商鋪,市值三千多萬,(2016)桂0681執81號之二之三,把被執行人偽造成申請執行人又查封建安公司名下十六套商品房,查封拍賣南山聰皇溝旅遊開發公司景區經營權,又利用(2017桂)0681執504號之九裁定,捆綁查封南山聰皇溝公司一千二百萬,如此算來杜志烈、杜明成應該欠廖錦壽不少於五千萬,更恐怖的是,廖錦壽放棄了廖錦軍、廖海韻、凌海東等人對建安公司的執行分配、在沒有履過一分錢的情況之下就匆忙申請解除了杜志烈、杜明成失信人名單,把虛假訴訟費、保全費、受賄費用,統統算到一起,參與我案件的執行分配,一張三百萬的借據,東興市法院卻幫弄成五千多萬來執行,從工商登記備資訊顯示,防城港綠樹旅遊有限公司法人是農小軍,但韋克既非綠樹公司法人更不是股東,卻以法人身份授權杜志烈和廖錦壽訴杜志烈、杜明成民間借貸案的訴訟調解,承擔廖錦壽的債務。一個證據確鑿的民間借貸來,從起訴到二審用時二年,上訴案又以無法聯絡到上訴人又或上訴人不肯交上訴費為由搶延了一年多才審結,案件執行二年後又變訴了,偷偷把本人訴前查封保全的財產,拍賣處置到被執行人老婆名下,事情敗露後,又讓廖錦壽把保全查封的財產轉移過戶到他人名下,然後按權重比例參與我案件的執行分配,玩左手換右手的遊戲,查封價值幾十萬的名貴紅木傢俱,卻被東興市法院強行以六萬的價格,退還給被執行人,東興市法院只管讓本人不斷的交費訴訟,來拖延執行,篡改判決書,亂造案號,主辦法官光天化日之下在立案大廳明目張膽地受賄,因為(2015)東民初字第1709號虛假民事調解書錯誤百出,所以東興市法院篡改了防城港市中院的(2016)桂06民終642號民事判決書,以掩蓋其違法行為。和我打了多年官司的人,被東興市法院認為是冤枉的,所以執行時適當進行了更改,為掩蓋其犯罪事實,此後所有凡涉及本人的案卷全部製造錯誤,執行轉移完財產,然後再進行更正,不斷地重複錯誤再重複更正,而利用其錯誤的判決和裁定造成的損失,卻沒有進行更正,取得的財產卻沒有退還。在防城港市中級法院領導的關照下,千方百計地讓判決書變成一張廢紙..如有所述不實,本人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 2 # 衢州普法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這裡講的事實≠客觀事實,講的是法律事實,雖然兩者也會同一,到很多時候民事法官沒辦法查清客觀事實,只能推定出法律事實。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猴子連續一個月出場率第一,一棍一個脆皮,這個英雄怎麼這麼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