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包括以下幾類主要內容:
(一)組織規範與交易規範
大體上可以說,在本課程包括的六門法律中,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破產法屬於商事組織法,票據法、證券法和保險法屬於商事交易法。
(二)強制性規範與任意性規範
1、商法中的強制性規範:
任何一種法律制度,都必須在穩定性、一致性和靈活性3者之間取得平衡。要求法律具有超越時空的一致性和穩定性的理由是顯而易見的。這樣可以提高效益、降低成本、保證安全。
2、另一方面,除了強制性規範外,任意性規範的作用也是重要的。
為了提高經濟效率,商法又必須本著自由原則,設立任意性規範以保留意思自治的足夠空間。在商事法律中,自由原則主要體現為法律中直接的任意性條款,包括授權性和選擇性的條款。
(三)實體規範與程式規範
商法中的實體規範主要是有關權利、義務、責任、條件、限制和行為方式的規定。
有些商事法律也包括了程式性的規定。
以上就是商法的主要內容,是從三個方面介紹的:第一,組織規範與交易規範,第二,範強制性規範與任意性規範,第三,實體規範與程式規範。這三個方面的內容都相互交融在一起。
商法包括以下幾類主要內容:
(一)組織規範與交易規範
大體上可以說,在本課程包括的六門法律中,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破產法屬於商事組織法,票據法、證券法和保險法屬於商事交易法。
(二)強制性規範與任意性規範
1、商法中的強制性規範:
任何一種法律制度,都必須在穩定性、一致性和靈活性3者之間取得平衡。要求法律具有超越時空的一致性和穩定性的理由是顯而易見的。這樣可以提高效益、降低成本、保證安全。
2、另一方面,除了強制性規範外,任意性規範的作用也是重要的。
為了提高經濟效率,商法又必須本著自由原則,設立任意性規範以保留意思自治的足夠空間。在商事法律中,自由原則主要體現為法律中直接的任意性條款,包括授權性和選擇性的條款。
(三)實體規範與程式規範
商法中的實體規範主要是有關權利、義務、責任、條件、限制和行為方式的規定。
有些商事法律也包括了程式性的規定。
以上就是商法的主要內容,是從三個方面介紹的:第一,組織規範與交易規範,第二,範強制性規範與任意性規範,第三,實體規範與程式規範。這三個方面的內容都相互交融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