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Z理論 概述: TRIZ理論是由前蘇聯發明家阿奇舒勒(G. S. Altshuller)在1946年創立的,在他的領導下,前蘇聯的研究機構、大學、企業組成了TRIZ的研究團體,分析了世界近250萬份高水平的發明專利,總結出各種技術發展進化遵循的規律模式,以及解決各種技術矛盾和物理矛盾的創新原理和法則,建立一個由解決技術,實現創新開發的各種方法、演算法組成的綜合理論體系,並綜合多學科領域的原理和法則,建立起TRIZ理論體系。 TRIZ具有系統的創新方法和工具,其理論體系包括九個部分:八大進化法則;最終理想解;40個發明原理;39個工程引數和矛盾矩陣;物理矛盾的分離原理;物場模型分析;發明問題的標準解法;發明問題標準演算法(ARIZ);物理效應和現象知識庫等。 利用TRIZ實現創新的過程為:首先分析待解決的問題,使用39個通用工程引數中和該問題相適應的引數來表達待解決的問題,將一個具體的問題轉化為TRIZ問題;其次確定該TRIZ問題是技術矛盾還是物理矛盾,如果是技術矛盾,就利用矛盾矩陣從40個發明原理當中找到相適應的原理,如果是物理矛盾,就利用分離原理來確定相適應的發明原理;最後,透過發明原理來找到具體問題的解決發案,並對方案進行評估,如果方案滿意可行,就執行該方案,如果方案不可行,就重複所有步驟,直到找到滿意可行的方案為止。
TRIZ理論 概述: TRIZ理論是由前蘇聯發明家阿奇舒勒(G. S. Altshuller)在1946年創立的,在他的領導下,前蘇聯的研究機構、大學、企業組成了TRIZ的研究團體,分析了世界近250萬份高水平的發明專利,總結出各種技術發展進化遵循的規律模式,以及解決各種技術矛盾和物理矛盾的創新原理和法則,建立一個由解決技術,實現創新開發的各種方法、演算法組成的綜合理論體系,並綜合多學科領域的原理和法則,建立起TRIZ理論體系。 TRIZ具有系統的創新方法和工具,其理論體系包括九個部分:八大進化法則;最終理想解;40個發明原理;39個工程引數和矛盾矩陣;物理矛盾的分離原理;物場模型分析;發明問題的標準解法;發明問題標準演算法(ARIZ);物理效應和現象知識庫等。 利用TRIZ實現創新的過程為:首先分析待解決的問題,使用39個通用工程引數中和該問題相適應的引數來表達待解決的問題,將一個具體的問題轉化為TRIZ問題;其次確定該TRIZ問題是技術矛盾還是物理矛盾,如果是技術矛盾,就利用矛盾矩陣從40個發明原理當中找到相適應的原理,如果是物理矛盾,就利用分離原理來確定相適應的發明原理;最後,透過發明原理來找到具體問題的解決發案,並對方案進行評估,如果方案滿意可行,就執行該方案,如果方案不可行,就重複所有步驟,直到找到滿意可行的方案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