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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465424935672

    脫分化與再分化的實質如下:

    一、脫分化:已分化的細胞經過誘導後失去其特有的結構和功能而轉變成未分化細胞的過程叫脫分化(dedifferentiation)。脫分化與再分化是植物組織培養的重要過程。已分化的細胞,當受到創傷或進行離體培養(也受到創傷)時,已停止分裂的細胞又重新恢復分裂,細胞改變原有的分化狀態,失去原有結構和功能,成為具有未分化特性的細胞的過程稱脫分化,又稱去分化。在動物中,脫分化的細胞具有胚胎間質細胞的功能。在植物中,一些分化的細胞經過細胞分裂素的誘導,可以脫分化為具有分生能力的薄壁細胞,進而形成植物的愈傷組織(callus)。愈傷組織在一定的培養條件下,又再分化出幼根和芽,形成完整的小植株。整個過程稱為植物組織培養。植物組織培養中脫分化階段需要避光培養。

    二、再分化:已經脫分化的愈傷組織在一定條件下,再分化出胚狀體,形成完整植株,這一過程叫作再分化(redifferentiation)。細胞再分化過程事實上是基因選擇性表達與修飾的人工調控過程。再分化是指在離體的條件下無序生長的脫分化的細胞在適當條件下重新進入有序生長和分化狀態的過程。再分化是再生的基礎,離體培養植物組織或細胞再生植株就是細胞脫分化和再分化實現的。注意:再分化時需要光照。再分化形成的試管苗,移栽到地裡,可以發育成完整的植物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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