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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風11606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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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藍夕陽
這是符合法律要求的做法,原有的業委會到期後,或存在嚴重的問題,或大多數業主要求改選,可以由社群組織重選,一旦新的業委產生,老一屆的業委會將無法律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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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銳眼說小區
這個提問,題主如果是該小區的業主或者住戶,應該是知情人,是知道是因為換屆的情況社群才出面的,但其在提問中卻沒有明確說出,有誤導之嫌。當然,如果題主是個好事之人,不在這個小區居住,就是在社群公告欄裡看到了這個公告,也知道是換屆的事,也是應該在提問中說出來的。
以本人的經驗,居民小區業主委員會的換屆組織,在現行的法規中提出由原業委會成員來組織,本人認為是不切合現實的,至少在很多方面是跟現實不符的。理由和實踐如下:
一、很多業委會成員幹了一段時間後,發現現實跟原先的想象遠遠不同,於是紛紛辭職了,好多還是集體辭職。更多的人再也不理小區的事。當然本人覺得,這主要是受不了小區一些無聊業主的攻擊、造謠等等,都離開了這個出力不討好的是非之地。在這樣的背景下,法規裡還要求業委會換屆要由上屆業委會的成員來組織,怎麼可能呢?誰還會來受這個氣啊。因此,法規的制定者也就是閣樓學者制定的,不切實際。
二、如果業委會成員在一任期內幹了很多不好的事,中飽私囊之類的,那麼這些人也是不願意別人知道的。在這樣的要求下,他們要做的就是儘量的拖延,甚至都不想換屆了。這樣的情況下,要求 上屆業委會成員組織換屆的事,更是不應該和不現實。而且,即使由他們組織了,在操作過程中也會使一些手腳,對下一屆業委會成立反而設定了很多障礙。
三、必須客觀地承認,大部分的小區裡,是沒有多少人會主動而積極地要求參加到小區業主委員會里來的,特別是經過了一段時間的混亂的小區,很多業主也知道了這是出力不討好的事。因此,要自己主動、積極出來,很少有這樣的。多數情況下,是受到了別人的勸說、鼓勵、支援後,被動出來的。應該說,這樣的比例是最多的。
因此,看到題主提問,又看了附圖後,才知道是社群要組織換屆,才在小區裡招募志願者的,客觀地說,這要為社群的行為點贊,是一個積極有作為的社群,更是合法合理的。但是,本人也擔心或者說抱有懷疑,社群不去小區裡動員一些業主參加,真的會有人願意主動報名嗎?
另外,從題主用“甩開”一詞,那麼是否可以推斷題主的心態是有問題的,至少是不正常的。老實說,社群在業委會換屆的情況下,能主動積極參與進來,那對小區來說可是大好事呢。現實中,很多社群對於小區事務是不訴不理的,根本不會主動參與到小區的事務中來的。說實在話,這是因為小區的事務卻是很讓人煩心的。本人看了好幾期北京電祝臺的“向前一步”的欄目,就是介紹老小區業委會和物業公司的相關情況,老實說,是看了這些後,本人才對“北京人”的素質有了真實的認識,也就是說,以前,本人對北京小區居民素質可真 是高看啦。
注:圖片與內容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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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龍醒
可以解散的,這得看原業委會是不是做了什麼天怒人怨的事情了,一般情況下居委會不會撤銷業委會的,畢竟要尊重民意,除非原業委會出現重大紕漏,居委會才可能接管。
回覆列表
只看到這個公告,不太清楚你這個小區的具體情況。
一般來說,相對於首屆業委會的成立選舉,業委會的換屆改選程式比較簡單,沒有太多的流程。按住建部《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第四十七條 業主委員會任期屆滿前3個月,應當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進行換屆選舉,並報告物業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
此外,第57條,原業委會在規定時間內不組織換屆選舉的,物業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應當責令其限期組織換屆選舉;逾期仍不組織的,可以由居委會在街道辦指導和監督下,組織換屆選舉工作。
你小區的原業委會是什麼情況?如果到期後拒不組織換屆,那麼社群是可以在街道辦的指導下,另行組成工作組進行相關換屆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