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長期有效,直到評下職稱。
一般職稱論文在不同職業領域內所分等級不同,如工程師領域,可分為初級工程師論文、中級工程師論文和高階工程師論文等。
根據省人事廳《關於調整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論文發表刊物等級劃分規定通知》粵人發(2005)300號文精神,著作論文要求,可簡單概括為:
申報高階:要在具有CN刊號、ISSN刊號的專業期刊發表論文2-3篇或在具有CN刊號的專業期刊發表論文1篇以上,以及解決複雜技術問題而撰寫的有較高水平的專項技術分析(論證)報告2篇以上。
申報中級:要在具有CN刊號、ISSN刊號的專業期刊發表論文1篇或在具有CN刊號,以及解決技術問題而撰寫的專項技術分析(論證)報告1篇以上。
【特殊情況1】北京市評職稱不需要發表論文,只需完成相應數量的論文,參加論文答辯即可。
【特殊情況2】湖南省申報中級職稱不需要論文,申報高階職稱只需要發表1篇論文。
論文發表有兩種方式,透過自己投稿,往往錄用機會較少;也可以找論文代理發表更加快捷方便。
擴充套件資料
申報高、中級職稱學歷、資歷條件
根據省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粵人發[2003]178號),申報高、中職稱學歷、資歷條件調整如下:
1、 高階:
具備博士學位,或取得中級資格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的人員,達到副高階或
不分正副高階資格條件的,可按規定程式申報評審副高階資格。
2、 中級:
(1)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助理級資格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年限由4年調整為3年;未取得助理級資格的,從事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助理級資格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年限由5年調整為4年;未取得助理級資格的,從事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
(3)中專畢業的,不再執行“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0年以上,其中取得助理級資格後,受聘助理級職務5年以上”的規定,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5年以上者,或取得助理級資格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者,可申報評審中級資格。
沒有,長期有效,直到評下職稱。
一般職稱論文在不同職業領域內所分等級不同,如工程師領域,可分為初級工程師論文、中級工程師論文和高階工程師論文等。
根據省人事廳《關於調整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論文發表刊物等級劃分規定通知》粵人發(2005)300號文精神,著作論文要求,可簡單概括為:
申報高階:要在具有CN刊號、ISSN刊號的專業期刊發表論文2-3篇或在具有CN刊號的專業期刊發表論文1篇以上,以及解決複雜技術問題而撰寫的有較高水平的專項技術分析(論證)報告2篇以上。
申報中級:要在具有CN刊號、ISSN刊號的專業期刊發表論文1篇或在具有CN刊號,以及解決技術問題而撰寫的專項技術分析(論證)報告1篇以上。
【特殊情況1】北京市評職稱不需要發表論文,只需完成相應數量的論文,參加論文答辯即可。
【特殊情況2】湖南省申報中級職稱不需要論文,申報高階職稱只需要發表1篇論文。
論文發表有兩種方式,透過自己投稿,往往錄用機會較少;也可以找論文代理發表更加快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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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高、中級職稱學歷、資歷條件
根據省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粵人發[2003]178號),申報高、中職稱學歷、資歷條件調整如下:
1、 高階:
具備博士學位,或取得中級資格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的人員,達到副高階或
不分正副高階資格條件的,可按規定程式申報評審副高階資格。
2、 中級:
(1)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助理級資格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年限由4年調整為3年;未取得助理級資格的,從事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助理級資格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年限由5年調整為4年;未取得助理級資格的,從事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
(3)中專畢業的,不再執行“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0年以上,其中取得助理級資格後,受聘助理級職務5年以上”的規定,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5年以上者,或取得助理級資格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者,可申報評審中級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