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執業企業法律顧問

    一個很簡單的並且執行標底並不大的執行案件的被執行人,居然被變成網路炒成‘教科書式老賴’,居然能上央視,被央視稱為此代名詞,在當前國家正在進行的法治社會和法治國家建設中,具有典型的意義,公民的名譽權是受法律保護的,央視及其他媒體和個人的侵權行為,被侵權人黃女士,當然有權利主張向被侵權人提出侵權賠償。

  • 2 # 使用者73702079372

    這件事上,支援黃淑芬。

    很明顯黃淑芬的權益受到了侵害。

    有沒有想過,如果這件事沒有結果,那是不是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面對網路暴力。

    如果這件事上黃淑芬被打下去了,那是不是隻要是有輿論支援就能無視司法?那法律豈不是成了有錢人的玩具,有錢的可以請無數的水軍,那還有普通人活路?

  • 3 # 律師謝友林

    這件事上,支援黃淑芬!

    一起交通事故雙方都有責任,這個案件最大的惡果就是:

    因為交通事故把人撞成重傷不如把人撞死,一死了之可以一次性賠償,但是長期的高昂的治療費用確是無底洞!

    為此黃淑芬民事,刑事都受到了制裁,還要遭受網路暴力,過了。

    作為律師不是定紛止爭,利用自己在網路上的影響力把事情整成熱點,作為內行來看,這樣的律師只不過是借案件的炒作擴大自己的影響力以達到增收的目的而已。

  • 4 # 逆風牧羊

    一個沒有懲戒的國家是不行的,學生不聽話的時候捱上手板兩戒尺比講一萬遍強,這種老賴先打十鞭再說道理,二次五十,三次一百,打死了民政局負責燒死人,違法犯罪至少少八成。

  • 5 # 寧河銀杏

    我支,持黃淑芬,我看過她的採訪,網上一面倒支援趙勇,是因為輿論不公平造成,試想各位是黃淑芬,面對這件事,你會如何處理?

  • 6 # 老吳聊保

    我支援!

    黃淑芬的確是肇事者,犯了法!她必須接受法律的制裁並承擔相應的民事、刑事責任。

    但是,趙勇以及律師先後在網路上對黃淑芬進行所謂的曝光,並被網友視為熱點進行評論轉載攻擊,這已經對黃淑芬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後果!特別是律師,完全是將這個案件作為炒作熱點進行操作,一時間全網一邊倒的批判黃淑芬,現在事情過了,我們冷靜下來分析一下,在交通事故中,幾乎所有的司機都很清楚一件事,就是撞重傷不如撞死,撞死賠的錢是有限的,撞重傷確實一個無底洞!

    可能黃淑芬的行為讓人不齒,但是我換一個角度想想其實也能理解,如果她全把錢賠出去了,最後的結果可能是兩家人全部陷進去,最後她冒險了,她做了老賴。

    黃淑芬值得同情嗎?不值得!或者可以說是罪有應得,但是趙勇極其律師大肆透過網路來宣揚此事,同樣也是侵犯了黃淑芬的隱私權。同樣要接受審判!

  • 7 # 聯通小兵一枚

    我支援黃女士起訴律師,來龍去脈大家多看看微博本地人的說法,黃女士已經被輿論道德綁架,現在連活著的尊嚴都不要了,就是想討個公道!

  • 8 # 正義之聲001

    怎麼看?竟然還有那麼多水軍幫她翻供,真的是要錢不要命了,不怕全家xxx嗎?還說對她造成嚴重影響?有沒有想過被她撞的人呢?過的生不如死,最後在痛苦中去世了吧,錢呢?給錢會叫她老賴嗎?這件事與法,已經被定性為老賴了,與理,冷漠無情,自私自利,都不佔理,當然,你有你的言論自由。

  • 9 # 陸進7776

    黃老賴!你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已的權利沒錯。但首先你得尊重法律吧!你得守法吧!你得承認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吧!你拒不執行法律的判決,你尊重法律的尊嚴了嗎?你守法了嗎?你藐視法律,不承認法律的公平公正!你現在卻要用你藐視丶不承認的法律,去維護你所謂的權力!你真病得不輕!黃老賴有病有可能,建議作精神鑑定!代理律師呢?也有病?還是對被代理人的不尊法、不守法、藐視法律的行為視而不見?請問代理律師,你尊重法律嗎?如判決不公正,你對判決結果提訴訟我們認為正常!你對判決無異議那就應叫當事人尊守丶執行!

  • 10 # 回憶259104708

    俺不認同這種說法,

    這件事來說,肇事者有能力哪怕是先付部分醫藥費等,也算是有點人性。而他呢?該幹嘛幹嘛去,一副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的態度來處理。

    如果要告媒體也是罪魁禍首之一吧,還有司法部門也有份吧〈為什麼沒有及時制止呢〉還有關注者,〈沒有這些人來關注天破個窟窿也是漏點水,哪來全華人民都知道呀〉

    勿噴哦,俺沒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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