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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4243767351955

    要的,當面說清楚才能更好的尊重對方。

    我認為,分手是需要說清楚的,因為這是對這段感情最好的尊重。畢竟曾經愛過,沒有必要不愛了就做的這麼絕,連一面都不見,分手也只是簡訊或者電話通知一聲,之後就直接消失,連一個理由都不給。這是非常殘忍的事情。

    或者這樣做的人認為這樣可以讓對方快點死心,開始下一段感情,是為了對方好。但這只是你們自己以為的,從來沒有問過對方接受不接這樣分手的方式,全都只是自己以為的,這是非常自私的行為。

    也有的人是因為愧疚或者做了對不起對方的事情,不想在和對方見面,所以只是簡訊或者電話分手。但這只是逃避,是非常懦弱的表現。只是為了自己能好受一點,就這麼不負責的分手,是對對方最大的傷害。

    你們以為的對對方的好,其實都是自私的表現,只是不想面對而已。如果真的為對方好,兩個人就見面好好的談,把事情說開了,到底是因為感情淡了,還是喜歡上別人了,不管什麼原因,都要和對方說清楚,讓對方能知道問題出在哪裡,這才是對對方最好的方式。

    不可否認,有很多男人或女人很難纏,也非常的無理取鬧,和他們溝通就像聽不懂話似的,只想聽自己想聽的話,不想聽的自動忽略,如果把他們說生氣了,還會開始耍無賴,和這種人分手是非常難得,特別在他們不想分手的時候。

    但就算這樣,不管對方是什麼樣的人,畢竟以前喜歡過對方,為了給這段感情一個圓滿的結尾,也是對自己感情的尊重,不管對方多麼難纏,還是應該和對方當面說清楚,把自己要分手的理由說出來,不管對方能不能聽進去,但你已經說完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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