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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越過一A一山丘

    萬全又叫萬德瑪,是一家近20年的醫藥製藥公司,它在內部或Quattroporte個人執行著一個制度,叫“只造山不填坑“。它的意思是什麼呢?即:不論是經銷商還是招聘的銷售人員,不管有沒簽有協議和合同會,公司內部一切要按這個規則來執行,它一共有5條,但有二個核心內容:(1)“資金按10%-20%滾動解決”,(2)“減虧或增長”。

    (1)“資金按10%-20%滾動解決”。其意思是:資金或費用只能按“10:1”的比例拿取,押足10萬才能拿到1萬,押足10筆款才能拿到1筆款的費用,其餘的9成的資金或費用須永久押在公司,如後續資金達不到10倍以上或第11筆款沒有進帳,則公司將無限期推遲或停止支付資金和費用。根據以下“減虧和增長”方案,所有經銷商或銷售人員被扣押的10倍資金或10筆款基本是不可能拿得回的,會被其永久的騙取和佔用。

    (2)“減虧或增長”。如經銷商和銷售人員不再合作,要求中止並進行結算時,則必須按“3:1或5:1減虧或增長”。其意思是:用3-5萬現金換1萬結算款,經銷商必須用3-5萬的現金,底價購買公司藥品,公司帳目有資金流入或減虧時,才會支付1萬的結算款。換出的結算款也不是直接支付,而是要用“費用換貨款“的形式,將結算款換成藥品,用藥品付給經銷商。換句話說就是:如要中止合作,就要再幫著其包銷4-6倍的藥品,如不包銷的話被扣押的費用和保證金一分都不要拿回了。對於換到的藥品,可將藥品直接發給舉報人個人,也可發到指定的醫藥公司,由舉報人想辦法提出藥品,自己尋找銷售渠道,用現金銷售,現金結算的方式,賣出藥品後收回自己投入的資金和結算款。

    “只造山不填坑”的邏輯是:“如果你銷量不降,費用就不會停。如果銷售下降了,錢就不付了。所押的費用和保證金,要麼你給我包銷藥品,要麼就不要拿回了!”

    這兩個核心內容是其公司Quattroporte郭夏自己制定不成文規定,在公司內部沒有正式檔案也沒有明文規定,僅由郭夏本人、財務部領導陳錦城兩人自己掌控,經銷商、銷售人員、內部員工也瞭解不多,不碰得頭破血流是不可能瞭解清楚的,因此,多少人落入其圈套中都不可能知道是怎麼回事。據內部員工透露:公司有能力的銷售人員基本都是用這種方式套牢的;有多達百人的經銷商和辦事處銷售人員的費用、保證金被其用這種方式扣押和無償佔有著;還有更多人因被扣的金額不大、時間過長而失去耐心,不了了之了。

    因此,我們不僅要問,這種將個人意志變為公司行為的作法,有沒有違法違規,是不是詐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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