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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職場低層

    我認為:只要合理,你就應該支付。因為員工受的傷是公傷。公傷按中國勞動法規定,就該享受公傷待遇。一、什麼是工傷?

    凡員工在工作期間受的傷都是公傷。司法實踐中,在員工出家門上班到從單位下班返回家的途中受的傷(如交遍事故),都算公傷。

    具體法律條文見巜公傷保險條例》規定如下,

    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公傷賠償有些什麼規定?

    公傷賠償規定很多,一般達不到傷殘標準的賠付簡單,賠醫療費、住院期間照發工資,有人護理的發護理費,住院期的生活補助費等。

    構成了傷按等級另給予傷殘補助金,傷殘補助金根據傷殘等級賠付。

    傷殘等級分為十級,一級最高,十級最低。

    公傷補助的相關法規中,對相關費用,各等級的賠償和金額標準都有嚴格規定,現不一一細敘。

    三、員工發生公傷該誰來賠付?

    如果單位為職工買了公傷保險,除工資由單位發外,其餘醫療費、營養等一切費用在公傷保險中支付。

    如果單位沒為職工買公傷保險,這錢該單位承擔。因為導致職工無公傷保險,是單位違法,既然是單位過錯,就得承擔責任。

    從你提的問題,員工受傷出了醫藥費還要賠償怎麼辦?沒什麼怎麼辦的,該你支付。如果你不支付,我告訴你,員工一申請勞動仲裁或最後打官司,你必輸無疑。員工不易,最好善待他們,該承擔的責任要勇於挑起,做良心老闆,企業才會發展壯大。

    (圖自網路,侵權刪除)

  • 2 # 法務小吳

    這個問題首先要看員工是怎麼受傷的?

    如果是因為工作原因受傷的,或者上下班途中出了交通事故,或者參與搶險救災活動受傷的。那麼員工所受的可能是工傷。如果員工有工傷險,主動到勞動局工傷科認定工傷,你墊付的治療費用和後期傷殘鑑定後需要賠的錢,都可以由工傷保險支付。你只需要在停工留薪期間繼續給員工上保險發工資就好了。如果員工還要額外的賠償,法律也不會支援。

    如果沒有工傷保險的,那麼你可以嘗試著和員工進行協商,看看能不能用一定的補償和員工一次性解決。但是給的錢別太少了,如果賠償額度差距過大的,法律上是會認定協議無效,員工好有權繼續向你要求支付賠償的。如果達不成一致的,員工可能會自己去認定工傷,然後去仲裁你,該賠的錢還是跑不了。

    如果員工受傷是自己造成的,和企業沒有關係,如在外面和別人鬥毆,或者在非工作時間發生的意外事件的。只是基於是企業的員工就要求企業承擔賠償責任 承擔醫療費的。企業其實是沒有責任承擔義務的,別直接解除勞動關係,發病加工資就好。

    具體情況你的問題太簡單了,你可以進一步說明之後,我具體和你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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