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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思巖看法

    民法典的誕生是國家和學界大事兒,其實也是幾代人的心血凝結,畢竟是在巨人的肩膀上,繼續再上一個小臺階了,而這一個小臺階,誕生了中國第一部民法典。想起了登月的名言,這是我個人的一小步,也是人類的一大步。這是法律編纂修改完善上的一小步,也是新中國法律發展史上的一大步。

    偉大的革命導師馬克思教育我們,要辯證地看待事物。

    民法典誕生之前,中國各個領域也是有相關法律的,民法典出臺以後,對相關規定進行了修訂整理,有的制度和內容予以保留,有的進行了修改,有的還增加了新的內容,之後,其他單行法律規定就可以廢止了。

    這就好像原來都是散裝零售,現在全部打包整出,打包過程中,不好的扔了,好的留下,看見新鮮原來沒有的,再加點新貨,收拾整理一下打捆一起賣了。

    所以,法學家們其實從來也沒閒著,也不會因為一個民法典的出臺,工作性質就發生顛覆性的變化,基本上就是該幹啥還幹啥,只不過近期圍繞民法典組織開展的工作相對多一點點。比如:

    1.進一步深入學習和解讀民法典。除了參與立法編纂工作的一部分法學家,其他學者也許還需要進一步深入學習,透徹瞭解民法典,進而做好解讀和教學工作。教好學生,同時,做出解讀,讓關心民法典的法律從業者及普羅大眾更加深刻地瞭解她。從立法本意、立法原因到解決的現實問題等,全面地理解。

    2 .編纂配套司法解釋。以反對呼聲最高的為例,三十天的離婚冷靜期怎麼適用,如何具體執行,需要怎麼落地,這些都有待於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

    3.寫論文,對相關領域的變化,根據發展情況出現的新問題等,等進一步深入研究、闡明觀點。

    4.編書。系統化研究以後,就可以編書了,新舊規定發條對照及解析、論文合集等。

    5.座談交流研討,進行學術交流切磋。

    6.蒐集整理新案例。結合現實情況進行分析。

    該幹什麼幹什麼去~

    原來幹啥還幹啥,就是圍繞新法典規定再往細了做一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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