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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時光匆匆微微甜

    問題中描述的這種情況一般是不會出現的,高校在招生錄取之時可以施加“霸王條款”,但絕不會赤裸裸的,這是不符合國家教育部招生規定的,只能是“優先”招收第一志願填報“我校”的考生。

    按照當前全國大都市志願設定情況,主要有兩種志願:平行志願和順序志願。

    對於平行志願來說,考生所填報的多個院校都是並列但有邏輯順序關係,在投檔錄取時候是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在同一投檔時間段內,考生所填報的所有院校都可以被檢索;平行志願模式之下,考生的志願有多次被檢索的機會,但只有一次被投檔的機會,若考生的投檔之後被退檔或者多個平行志願均為滿足投檔條件未被投出,只能進入下一批次錄取或者徵集志願。

    對於1+1順序志願來說,順序志願是按照志願+分數投檔,突出來類志願的作用。順序志願模式很關鍵,第一志願錄取率可以達到85%,第二志願應該是保底志願,錄取率在15%左右;也就是說,順序志願中,考生在第一志願中沒有被投檔錄取,如果填報院校仍然在第一志願中沒有完成招生計劃,還可以參照第二志願進行錄取。

    問題中描述的指的是對於順序志願的投檔錄取,高校對於順序志願的錄取之際具有優先權,並不是說只錄取第一志願的考生,主要要依據順序志願中填報第一志願的生源情況。如果第一志願生源充足,在第一志願中完成了招生計劃,就不會考慮第二志願了;如果第一志願錄取中沒有完成招生計劃,則需要在第二志願中再次錄取,完成招生計劃。如果就行問題中描述的不考慮第二志願,只錄取第一志願的考生志願,這樣是違反順序志願錄取原則的,同時也對於自己完成招生錄取計劃非常不利,有可能完不成當年某一專業的招生錄取計劃。所以高校在招生錄取之際,絕對會給自己留足後路,在面上也要謹慎,在招生章程中表明自己的招生錄取立場。

    例如山東大學2019年《招生章程》中對於順序志願中明確規定: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將按照考生投檔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直至完成來源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然不足,將徵集志願。

  • 2 # 山河以北

    大家好,我是小孫老師,山東省創新創業教育導師,目前從事高校輔導員工作。

    國家從2008年開始依次在安徽,湖南,江蘇,遼寧,上海,浙江等實行平行志願改革。2009年福建、貴州,海南,河北,吉林,江西,四川,雲南,廣西等也加平行志願錄取,2010年廣東實行平行志願,2013年山東省、黑龍江實行平行志願,2014年遼寧省、陝西省實行平行志願,2015年甘肅、北京實行平行志願。也就是說到2015年為止,全國大部分省份已經全部實行了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的高考錄取方式。

    所以說,招生簡章上表明只招收第一院校志願的學生,我更多的傾向於理解為是為了招生拉攏生源!

    普通類平行院校志願的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即使是平行志願錄取,當錄取到該分數段兒的時候,還是優先依照學生填報的第一志願到其他志願一次投檔,山東省是填報12所高校,依次從第一到第十二投檔。

    所以說,對於錄取分數不是很高的院校來說,如果填報第一志願,學生投檔到該高校的可能非常大。對於填到後面的志願,如果前面高校錄取機率比較大,那麼該校將得不到該生。

    所以很多高校,特別是專科,大部分錄取分數差不多的時候,第一志願顯得尤為重要,當然,這是對於高校而言。

    對於考生而言,我還是堅持三三三原則,前三分之一衝一衝,中間穩一穩,後面保一保!不需要被招生簡章的噱頭所影響!

  • 3 # 甘肅高考志願幫

    招生章程上所說的優先錄取第一志願的說法可以理解為只是針對在提前批錄取時,優先考慮錄取第一志願的學生。也只有提前批的部分割槽段才會優先考慮第一志願。

    平行志願的錄取規則之下,你完全沒有必要擔心這個問題。現在平行志願的錄取規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多輪檢索、一次投檔。也就是說,在高考錄取時,是由各省考試院按照成績高低排隊,依據考生志願順序,依次進行檢索,投檔。檢索的所有過程和結果,各個學校是沒有許可權看到的。簡單的說就是每個學校接受的學生,在學校的系統中都是第一志願,都是第一志願,都是第一志願。重要的的話說三遍。因此也就沒有什麼第一志願和第二志願的區分。而這也從某種意義上說才是平行志願的精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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