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1.296L/m2*d。
計算過程:386.88/507.48*(3.8-2.1)=1.296L/m2*d。
原理:根據水位變化算出水池內水減少的量,再扣除蒸發量,就是實際滲漏量。
公式:q=A1/A2〔(E1—E2)—(e1—e2)〕;
式中q—滲水量(L/m2.d);
A1—水池的水面面積(m2);
A2—水池的浸溼總面積(m2);
E1—水池中水位測針的初始讀數(mm);
E2—24小時後水池中水位測針的末讀數(mm);
e1—在讀水池初始水位時水箱中水位測針的讀數;
e2—在讀水池24小時後水位時水箱中水位測針的讀數。
擴充套件資料:
水池滿水試驗
(一)充水
1.向水池內充水宜分三次進行:第一次充水為設計水深的1/3;第二次充水為設計水深的2/3;第三次充水至設計水深。對大、中型水池,可先充水至池壁底部的施工縫以上,檢查底板的抗滲質量,當無明顯滲漏時,再繼續充水至第一次充水深度。
2.充水時的水位上升速度不宜超過2m/d。相鄰兩次充水的間隔時間,不應小於24h。
3.每次充水宜測讀24h的水位下降值,計算滲水量,在充水過程中和充水以後,應對水池作外觀檢查。當發現滲水量過大時,應停止充水。待作出處理後方可繼續充水。
4.當設計單位有特殊要求時,應按設計要求執行。
(二)水位觀測
1.充水時的水位可用水位標尺測定。
2.充水至設計水深進行滲水量測定時,應採用水位測針測定水位。水位測針的讀數精度應達1/10mm。
3.充水至設計水深後至開始進行滲水量測定的間隔時間,應不少於24h。
4.測讀水位的初讀數與未讀數之間的間隔時間,應為24h。
5.連續測定的時間可依實際情況而定,如第一天測定的滲水量符合標準,應再測定一天;如第一天測定的滲水量超過允許標準,而以後的滲水量逐漸減少,可繼續延長觀測。
為1.296L/m2*d。
計算過程:386.88/507.48*(3.8-2.1)=1.296L/m2*d。
原理:根據水位變化算出水池內水減少的量,再扣除蒸發量,就是實際滲漏量。
公式:q=A1/A2〔(E1—E2)—(e1—e2)〕;
式中q—滲水量(L/m2.d);
A1—水池的水面面積(m2);
A2—水池的浸溼總面積(m2);
E1—水池中水位測針的初始讀數(mm);
E2—24小時後水池中水位測針的末讀數(mm);
e1—在讀水池初始水位時水箱中水位測針的讀數;
e2—在讀水池24小時後水位時水箱中水位測針的讀數。
擴充套件資料:
水池滿水試驗
(一)充水
1.向水池內充水宜分三次進行:第一次充水為設計水深的1/3;第二次充水為設計水深的2/3;第三次充水至設計水深。對大、中型水池,可先充水至池壁底部的施工縫以上,檢查底板的抗滲質量,當無明顯滲漏時,再繼續充水至第一次充水深度。
2.充水時的水位上升速度不宜超過2m/d。相鄰兩次充水的間隔時間,不應小於24h。
3.每次充水宜測讀24h的水位下降值,計算滲水量,在充水過程中和充水以後,應對水池作外觀檢查。當發現滲水量過大時,應停止充水。待作出處理後方可繼續充水。
4.當設計單位有特殊要求時,應按設計要求執行。
(二)水位觀測
1.充水時的水位可用水位標尺測定。
2.充水至設計水深進行滲水量測定時,應採用水位測針測定水位。水位測針的讀數精度應達1/10mm。
3.充水至設計水深後至開始進行滲水量測定的間隔時間,應不少於24h。
4.測讀水位的初讀數與未讀數之間的間隔時間,應為24h。
5.連續測定的時間可依實際情況而定,如第一天測定的滲水量符合標準,應再測定一天;如第一天測定的滲水量超過允許標準,而以後的滲水量逐漸減少,可繼續延長觀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