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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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nciens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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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yd3001
再將“非法”獲得的影像,打印出來賣給當事人或其它遊客,又有侵犯肖像權之“犯罪嫌疑”。獲得證據後,依然可以訴諸法律;
君子愛財 取之有道,“搶錢”,不能被容忍。大家應該積極抵制這種“強制消費”,淨化旅遊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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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那年25歲
這個問題應該換成未經允許就給人拍照拍視屏,傳網上怎麼看!現在這個問題很嚴重!但關注度卻很低!(之前寫過類似文章沒人看!就全刪了!)網上很多人在教拍照拍視屏的!很少有人去關注拍攝者職業道德的問題!攝影和做人,先做人後攝影!人艱不拆!不是每個人都想把自己的生活給別人看!讓別人點評!別人的平靜你無權打破!管好自己的相機!別讓相機成為低素質的標籤!
關於這個問題,大頭喵嗚的看法是:
2. 有的景區會強迫遊客購買照片,這種行為則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關於第一點,中國《民法通則》第100條規定:“公民依法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
關於第二條,根據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的權利。”
如果拍照者非但沒有徵得遊客同意,還對遊客進行強買強賣,其行為就同時侵犯了遊客的肖像權和消費自主權。遊客應透過投訴、訴訟等渠道維權。
不過國內《旅遊法》對此並沒有明確規定,所以對此類事件處理還沒有一個完善的解決流程。如果遊客對這種拍照售賣的行為反感,最好在一開始拍照的時候就嚴厲制止,避免後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