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水
1.向水池內充水宜分三次進行:第一次充水為設計水深的1/3;第二次充水力設計水深的2/3;第三次充水至設計水深。
對大、中型水池,可先充水至池壁底部的施工縫以上,檢查底板的抗滲質量,當無明原滲漏時,再繼續充水至第一次充水深度。
2.充水時的水位上升速度不宜超過2m/d。相鄰兩次充水的間隔時間,不應小於24h。
3.每次充水宜測讀24h的水位下降值,計算滲水量,在充水過程中和充水以後,應對水池作外觀檢查。當發現滲水量過大時,應停止充水。待作出處理後方可繼續充水。
4.當設計單位有特殊要求時,應按設計要求執行。
(二)水位觀測
1.充水時的水位可用水位標尺測定。
2.充水至設計水深進行滲水量測定時,應採用水位測計測定水位。水位測針的讀數精度應達1/10mm。
3.充水至設計水深後至開始進行修水量測定的間隔時間,應不少於24h。
4.測讀水位的初讀數與末讀數之間的間隔時間,應為24h。
5.連續測定的時間可依實際情況而定,如第一天測定的滲水量符合標準,應再測定一天;如第一天測定的滲水量超過允許標準,而以後的滲水量逐漸減少,可繼續延長觀測。
(三)蒸發量測定
1.現場測定蒸發量的裝置,可採用直徑約為50cm,高約30cm的敞口鋼板水箱,並沒有測定水位的測針。水箱應檢驗、不得滲漏。
2.水箱應固定在水池中,水箱中充水深度可在20cm左右。
3.測定水池中水位的同時,測定水箱中的水位
(四)水池的滲水量按下式計算:
(附1.1)
式中q——滲水量(L/m2•d);
A1——水池的水面面積(m2);
A2——水池的浸溼總面積(m2);
E1——水池中水位測針的初讀數,即初讀數(mm);
E2——測讀E1後24h水池中水位測針末的讀數,即未讀數(mm);
e1——測讀E1時水箱中水位測針的讀數(mm);
e2——測讀E2時水箱中水位測針的讀數(mm)。
注:①當連續觀測時,前次的E2、e2,即為下次的E1及e1。
②雨天時,不做滿水試驗,滲水量的測定。
水池滿水試驗一般分三次進行,每次注水三分之一。
考慮水量的自然蒸發,用一個不漏水的容器與水池進行對比滲水量計算,一般來說,砼結構要求每平方每天滲水量小於2升,磚池子小於3升就算合格了。
(一)充水
1.向水池內充水宜分三次進行:第一次充水為設計水深的1/3;第二次充水力設計水深的2/3;第三次充水至設計水深。
對大、中型水池,可先充水至池壁底部的施工縫以上,檢查底板的抗滲質量,當無明原滲漏時,再繼續充水至第一次充水深度。
2.充水時的水位上升速度不宜超過2m/d。相鄰兩次充水的間隔時間,不應小於24h。
3.每次充水宜測讀24h的水位下降值,計算滲水量,在充水過程中和充水以後,應對水池作外觀檢查。當發現滲水量過大時,應停止充水。待作出處理後方可繼續充水。
4.當設計單位有特殊要求時,應按設計要求執行。
(二)水位觀測
1.充水時的水位可用水位標尺測定。
2.充水至設計水深進行滲水量測定時,應採用水位測計測定水位。水位測針的讀數精度應達1/10mm。
3.充水至設計水深後至開始進行修水量測定的間隔時間,應不少於24h。
4.測讀水位的初讀數與末讀數之間的間隔時間,應為24h。
5.連續測定的時間可依實際情況而定,如第一天測定的滲水量符合標準,應再測定一天;如第一天測定的滲水量超過允許標準,而以後的滲水量逐漸減少,可繼續延長觀測。
(三)蒸發量測定
1.現場測定蒸發量的裝置,可採用直徑約為50cm,高約30cm的敞口鋼板水箱,並沒有測定水位的測針。水箱應檢驗、不得滲漏。
2.水箱應固定在水池中,水箱中充水深度可在20cm左右。
3.測定水池中水位的同時,測定水箱中的水位
(四)水池的滲水量按下式計算:
(附1.1)
式中q——滲水量(L/m2•d);
A1——水池的水面面積(m2);
A2——水池的浸溼總面積(m2);
E1——水池中水位測針的初讀數,即初讀數(mm);
E2——測讀E1後24h水池中水位測針末的讀數,即未讀數(mm);
e1——測讀E1時水箱中水位測針的讀數(mm);
e2——測讀E2時水箱中水位測針的讀數(mm)。
注:①當連續觀測時,前次的E2、e2,即為下次的E1及e1。
②雨天時,不做滿水試驗,滲水量的測定。
水池滿水試驗一般分三次進行,每次注水三分之一。
考慮水量的自然蒸發,用一個不漏水的容器與水池進行對比滲水量計算,一般來說,砼結構要求每平方每天滲水量小於2升,磚池子小於3升就算合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