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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順順順順順順李

    是元謀人。

    根據古代文物的考古發現的資料顯示,人類用火的時間可以追溯到一百七十萬年之前。在雲南省的元謀人生活過的洞穴裡,我們的考古學家就曾經發現有碳屑和灰燼以及燃燒過的野獸的骨頭化石。

    比元謀人在晚一些的陝西藍田、遼寧的鴿子洞還有北京的周口店等許多地方猿人的遺蹟中,也都發現過原始人用火的痕跡。大約從十萬年前的舊石器時代的中期開始,人類就已經掌握了用火石的互相撞擊以及我們所熟悉的鑽木取火的生火的方法了。

    《韓非子·五蠹》中關於遠古時期人們“鑽燧取火(鑽即火燫,燧即火石;鑽燧取火即是用火燫與火石摩擦或撞擊而取火),以化腥臊”的記載,《莊子·外物》中“木與木相摩則燃”的描述,都反映了早期人工取火的情形。 掌握人工取火技術,意味著人類第一次控制了這種變革物質的、強大的自然力。掌握人工取火技術,是人類技術史上一項偉大發明,它開創了人類歷史的新紀元。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稱讚說:火的使用“第一次使人支配了一種自然力,從而最終把人同動物界分開。”

    【原始人用火歷史發現】

    (1)19世紀70年代,亨利·摩爾根根據當時澳洲人和大多數利尼亞人當中所存在的民族誌資料,把人類開始用火的時間,定在中級矇昧社會時期,即始於魚類食物的獲得(相當於舊石器時代晚期或中石器時代之初)。人們對人類用火的歷史還停留在幾萬年的時間概念上來認識。

    (2)1927~1957年,在北京周口店猿人文化遺址掘得了大量的木炭、灰燼和燃燒過的土塊、石塊、骨頭和朴樹籽,以及在比“北京猿人”稍早的周口店第13地點發現的灰層和燒骨後,從而擴大了人們的視野,改變了人們對人類用火在時間概念上的認識。在那時,北京猿人已經有了長期的用火經驗。這樣一來,就把人類用火的歷史推到了55萬年以前。

    (3)1960年在法國東南部馬賽不遠處,工人們爆破築路時,從一個叫埃斯卡的山洞裡,發現了被認為是歐洲最古老的用火遺蹟——木炭、燒石、灰燼,地面上還有五處直徑達90釐米的紅燒土遺蹟,該遺址距今可達100萬年。

    (4)1960年,賈蘭坡先生同王建先生在山西芮城匼河文化遺址調查發掘過程中,曾發現燒鹿角及哺乳動物的肢骨。匼河文化遺址用古地磁測定距今69萬年以上。1961年及1962年,山西省博物館在距匼河遺址3.5公里的西侯度文化遺址發掘時,曾“發現了一些顏色呈黑、灰、灰綠的哺乳動物的筋骨,鹿角和馬牙。呈灰綠的馬牙還炸裂成碎紋,和北京人遺址的被燒過的骨頭和牙齒並沒有什麼兩樣,經過化驗也證明是被燒過的”。“用古地磁初步測定西侯度遺址的絕對年代距今至少也有180萬年”。

    (5)“1966年,在陝西藍田公王嶺含藍田人頭骨化石經古地磁測定距今100~80萬年前的堆積中,也發現有黑色物質,經化驗,全為炭質,有少數較大的炭粒肉眼可見,考古學者戴爾儉等認為:“這種炭可能是人類使用火時,樹幹或樹枝等未充分燃燒,後被流水搬運至適當距離而形成。”

    (6)“1971年夏天,貴州省博物館在桐梓縣九壩公社雲峰大隊的巖灰洞裡,發掘猿人化石和其它脊椎動物化石、石器的同時,還發現了幾塊炭屑和燒骨。”根據他人對巖灰洞猿人骨化石與北京猿人骨化石的比較研究,巖灰洞猿人生活的年代與“北京猿人”生活的年代大體相同或略早。

    (7)1973年夏天,貴州省汪家寨煤礦地質科,在水城縣藝奇公社的硝灰洞裡,發現了灰燼、哺乳動物化石。次年,經貴州省博物館發掘,在所留存的寬10、深0.3~1米厚0.1~0.7米的堆積中,獲得舊石器材料50多件,灰燼層厚達0.15米,其中含有很多燒骨、燒石和一定數量的哺乳動物化石。該遺址的年代為中更新世。

    (8)1973年冬,在雲南省元謀縣上那蚌村含元謀人化石產地發掘時,不僅從地層中找到了元謀人制造的石器,而且還發現了大量炭屑。這些炭屑多攙雜在粘土和粉砂粘土中,少量的還夾在礫石透鏡體裡,炭屑沉積達3米之厚。值得注意的是:這些炭屑常與哺乳動物化石伴生,有的化石骨片上還有人工痕跡,炭屑中最大的炭粒直徑可達15毫米,小的也有1毫米左右。在發掘時,經隨意抽樣測定它的分佈密度,在4×3釐米的平面上,1毫米以上的炭粒達16粒之多⒀!賈蘭坡先生研究這個問題時指出:“有理由認為是人類用火的最早證據,比用自然界的野火的燃燒來解釋更有說服力。”元謀猿人生活的年代距今170萬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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