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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不糊塗時塗糊不

    如果兒媳婦認可,那就不會有爭議。如果兒媳婦不認可,那就得用證據證明借條書寫的時間、錢款轉移過程以及所借錢款的流向(用到何處),搞得不好就會生出麻煩。

    既然都要兒子執筆寫借條了,為什麼不要兒媳婦簽名認可呢?

  • 2 # 手機使用者邱書慶

    明確告訴你!兒子打的借條好使,也完全合法。

    首先說:你借錢給兒子兒媳買房,兒媳是知情的,這麼大的一筆支出拿去給他們夫妻買房,兒媳婦不能裝出不知道。況且是用於正用,又不是用於堵博揮霍,兒媳婦不簽字也沒問題,即使日後反悔想吞迸這筆錢也是很難的。

    因為有你兒子的簽字,兒媳婦是抵賴不了的,退一萬步來說,不還錢可以收繳房屋,當然了即然借給他們,就沒有打算跟他們要,只是防止形勢瞬息萬變,防止他們不孝做出的最壞打算,或者可以說是萬全之策,總該對未來不能全全放手,至少有點抓手來牽制他們。

    如果倆個人積極進取,勤勞懇幹,又孝順您,您也就無所求了,到時眼睛一閉還不都是他們的。

    但是話又說回來,給也好,送也罷,絕不能太明顯。借給他們是最合情合理的,遇到困難時可以讓他們還一部份錢解燃眉之急,否則給了他們,他們就會名正言順地竊為已有。到時你用錢時就不能說還錢了,只能卑躬屈節地和他們借錢了。

    無數前車之鑒提示我們,做任何事要給自已留有迴旋的餘地。

  • 3 # lee_oui221093207

    能不能有點骨氣,靠自己能力買房?父母的錢讓他們留著養老。兒媳婦是一種敲詐完你們的最後一分錢然後大罵“老不死”讓你們滾蛋的可怕的雌性動物。不對,還得你們再來給帶孩子,孩子長大再永久滾蛋。

  • 4 # 太極雲飛揚

    什麼都談法,未免太冰冷,說句實在話,如果我兒子要買房,我會無條件支援,還談什麼借與不借?還談什麼合法,違法?

    你看看我的名字後面的字尾,是不是感覺很牛逼?還加了一個“國際”。 咱從小就跟著師傅習武,沒有感受過父母之愛,師傅去世的時候,只留給我二百塊,下山之後一直靠自己打拼,搬過磚,搞過建築,還做過保安。最讓我記憶猶新的就是做“民工”的那段日子,拖欠工資根本就是常態,如果老闆想給錢,不籤合同,不打欠條也會給錢。如果老闆不想給錢,就算簽了合同,打了欠條照樣可以不給。

    如果等勞動局仲裁,到法院起訴,會讓你知道什麼叫絕望,會讓你知道什麼是一文錢逼死英雄漢,會讓你知道什麼叫等你得得花都謝了。所以我就不信欠條這玩意,如果你兒子,媳婦不想還錢給你,你還真跟他們對簿公堂啊?就演算法院真判了,他們不給,你會收回房子嗎?或者讓他們坐牢嗎?還有,打官司不要錢嗎?不丟臉嗎?說白了,你現在就是杞人憂天,閒得蛋疼。要我說,錢這玩意,生不帶來,死不帶走。不管多少錢,都是你們家裡的事,都離不開質量守恆定律。斤斤計較反而讓你兒子,兒媳婦反感。

    親情比一切都重要,家和才能萬事興。如果那時候不是我老婆(女朋友)鼓勵,鞭策。我一個練野路子的,會參加正規的比賽嗎?會獲得獎金嗎?會買得起房嗎?

    我師傅經常跟我講:“人生就像抓沙子,你抓得越緊,得到的越少。”這句話也送給你。

    我如果是你,就當著兒子、兒媳的面,把欠條給燒了。他們還與不還,對你孝與不孝,全憑他們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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