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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法律顧問家

    一般員工在正常離職的情況下,競業禁止協議當然不是必須要籤!

    至於能否拒籤競業禁止協議,需要區分員工是否屬於應該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的人員?

    競業禁止協議

    根據《勞動合同法》,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也就是說,競業禁止的人員僅限於以上這些人,公司不得對普通員工隨意約定競業限制義務。

    如果員工並沒有接觸到公司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也不是公司高管,就沒有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的義務。

    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競業禁止協議在簽訂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有義務履行協議義務。

    對於簽訂該協議的離職員工來說,一般在最長兩年的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工作或業務,如果違反需要承擔違約金。

    對於原單位來說,需要支付一定的補償金。如果單位既想要離職員工遵守競業禁止的限制,又明確表示不支付補償金,那麼員工是可以解除競業限制協議,不遵守競業限制義務。

    對於公司如果以扣押工資的方式,強制要求籤訂競業禁止協議的行為,明顯是不合法的。如果拖欠工資,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機構投訴,或者提起勞動仲裁。

  • 2 # Sir聊HR

    絕大多數員工離職沒必要籤禁業協議,除非你掌握了公司的核心技術或者核心秘密資訊,一般才會要求在員工離職的時候簽訂禁業協議,所以對應的員工要麼就是核心技術人員,要麼就是高階管理人員,普通員工是沒必要籤的。

    另外一個就是法律規定企業要求員工籤禁業協議,必須支付相應的費用,而且這筆費用還不在少數。如果企業僅僅要求員工籤禁業協議卻不支付補償費用,那麼即便籤了也沒有什麼法律效力,離職員工也可以拒籤。

    你的做法是對的。人事方面在要求你籤禁業協議的時候給你選擇的是無賠償,也就是說你一分錢拿不到還要在離職以後遵守企業的保密制度和競業限制,意思就是你付出是應該的,想拿賠償就是做夢的。這種權責和義務不對等的行為,明顯對你不利,你當然要拒絕,所以說你沒有在禁業協議上簽字是對的。

    現在因為你不籤禁業協議,人事就沒有給你核算工資,這種做法是錯誤的。你的工資必須無條件給你發放到位,如果你辦理離職手續後,企業不給你發工資,那麼你直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這件事。

    記住,禁業協議要籤就要給補償,否則就不要籤;結算工資與簽訂禁業協議沒有任何關係,公司不得因為你沒有籤禁業協議就不給你核發工資。

  • 3 # 上林院

    競業限制協議不是必須簽訂的。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法條中用的是“可以”一詞,也就是說競業限制條款不是強制性條款,勞動者可以選擇簽訂也可以選擇不簽訂。

    競業限制實際上是對員工離職後就業權利的一種限制,對勞動者是不公平的,所以法律規定的前提是要跟員工協商一致,此外單位還需要支付補償,並且限制期不能超過兩年。競業限制協議簽訂後如果公司不給補償,勞動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給付,或者請求法院解除競業限制協議。不能自行解除,在解除前,也不得到競爭關係的企業任職。

    是否簽訂競業協議取決於你以後的就業方向,如果你以後打算從事與公司相關專業領域公司工作,那你完全可以不籤。不籤協議公司不給結算工資,這樣的行為是違反勞動法的,你可以透過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透過勞動仲裁維權。

    如果你以後不打算從事原公司相關領域工作,籤競業協議可以增加你的收入,這個是對你有利的,你可以跟公司協商補償標準,通常應該不低於你月平均工資的30%。如果公司不給補償,堅決不籤。

    總之,籤不籤,決定權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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