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條 建築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工程設計的修改由原設計單位負責,建築施工企業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
【釋義】本條是關於建築施工企業對建築工程的質量責任的規定。
一、本條第一款規定,建築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這裡講的"施工質量",既包括建築工程中各項土建工程的質量,也包括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和裝置的安裝質量。
建築工程的施工活動是根據工程的設計檔案和圖紙的要求,透過施工作業最終形成建築物實體的建築活動。在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質量沒有問題的情況下,整個建築工程的質量狀況最終取決於工程的施工質量。而從實踐中看,不少建築工程的質量問題,都發生在建築工程的施工階段,小的施工質量問題,如屋面漏水、牆面開裂、地面不平、管道堵塞等,給使用者帶來很大的煩惱。大的質量問題,則會釀成人身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惡性事故。因此,建築施工企業必須以對使用者的利益負責,對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負責的態度,嚴把工程施工質量關,做好工程施工的各項質量控制與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工程設計檔案和技術標準進行施工。凡是因工程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包括不按工程設計圖紙施工,不按施工技術標準的要求施工,在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等,都要由施工企業承擔全部責任。依照本法的規定,這些責任包括由建築企業對工程存在的質量問題給予修復和賠償所造成的損失的民事責任;由有關行政機關對違法施工的建築企業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的行政責任;以及對造成重大質量事故、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照《刑法》的規定追究的刑事責任。
二、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建築施工企業保證工程的施工質量,必須做到嚴格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
1.工程設計圖紙是建築設計單位根據工程在功能、質量等方面的要求所做出的設計工作的最終成果,其中的施工圖是對建築物、裝置、管線等工程物件物的尺寸、佈置、選用材料、構造、相互關係、施工及安裝質量要求的詳細圖紙和說明,是指導施工的直接依據。進行建築工程的各項施工活動,包括土建工程的施工、給排水系統的施工、供熱採暖系統的施工、電氣照明系統的施工等等,都必須按照相應的施工圖紙的要求進行。
2.建築施工企業除必須嚴格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施工外,還必須按照建築工程施工技術標準的要求進行施工。施工技術標準包括對各項施工的施工準備、施工操作工藝流程和應達到的質量要求的規定。是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每一項施工操作的技術依據。施工企業的作業人員必須按照施工技術標準的規定進行施工。
3.施工企業不得偷工減料。所謂"偷工",是指不按施工技術標準規定的施工工藝流程進行施工作業,擅自減少工作量的行為。例如,按照有關施工技術標準的規定,進行水泥砂漿地面的施工,應當按照基層清理、在施工前一天進行灑水溼潤、在鋪水泥砂漿後進行三遍壓光、並在24小時後鋪鋸末撒水進行不少於15天的養護等。如果施工企業不按該施工作業專案的操作工藝要求進行施工,減少應進行的工作量(例如,不按規定進行基層清理和灑水溼潤、減少壓光次數、縮短養護時間等),就屬於偷工行為,因偷工造成的水泥砂漿地面起砂、空鼓、裂紋等質量問題,施工企業應當承擔全部責任。所謂"減料",是指在工程施工中違反設計檔案和施工技術標準的規定,擅自減少建築用料的數量和降低用料質量的行為。例如,在鋼筋混凝土施工中,減少鋼筋使用的數量,減少水泥的用量,降低水泥標號等行為。
從現實情況看,工程施工中偷工減料行為,是造成建築工程質量通病、以至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的重要原因.本條明確規定禁止在施工中偷工減料行為,並在法律責任一章中對在施工中偷工減料的行為規定了明確的法律責任,這是保證建築工程質量的一項有針對性的重要措施。
三、本條第二款還規定,建築工程設計的修改,應由原設計單位負責,建築施工企業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建築工程設計是由具有相應的建築設計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根據工程專案的要求,按照有關的設計技術規範所作出的技術檔案。按照本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工程設計質量要由設計單位承擔全部責任,建築施工企業無權擅自修改設計。如果施工企業在施工過程中認為工程設計質量有問題,或者施工技術條件無法實現設計要求,以及有其他要求修改設計的正當理由的,應當向建設單位或者設計單位提出,如確屬需要修改設計的,應經建設單位同意後,由原設計單位進行必要的修改。
第五十八條 建築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工程設計的修改由原設計單位負責,建築施工企業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
【釋義】本條是關於建築施工企業對建築工程的質量責任的規定。
一、本條第一款規定,建築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這裡講的"施工質量",既包括建築工程中各項土建工程的質量,也包括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和裝置的安裝質量。
建築工程的施工活動是根據工程的設計檔案和圖紙的要求,透過施工作業最終形成建築物實體的建築活動。在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質量沒有問題的情況下,整個建築工程的質量狀況最終取決於工程的施工質量。而從實踐中看,不少建築工程的質量問題,都發生在建築工程的施工階段,小的施工質量問題,如屋面漏水、牆面開裂、地面不平、管道堵塞等,給使用者帶來很大的煩惱。大的質量問題,則會釀成人身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惡性事故。因此,建築施工企業必須以對使用者的利益負責,對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負責的態度,嚴把工程施工質量關,做好工程施工的各項質量控制與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工程設計檔案和技術標準進行施工。凡是因工程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包括不按工程設計圖紙施工,不按施工技術標準的要求施工,在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等,都要由施工企業承擔全部責任。依照本法的規定,這些責任包括由建築企業對工程存在的質量問題給予修復和賠償所造成的損失的民事責任;由有關行政機關對違法施工的建築企業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的行政責任;以及對造成重大質量事故、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照《刑法》的規定追究的刑事責任。
二、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建築施工企業保證工程的施工質量,必須做到嚴格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
1.工程設計圖紙是建築設計單位根據工程在功能、質量等方面的要求所做出的設計工作的最終成果,其中的施工圖是對建築物、裝置、管線等工程物件物的尺寸、佈置、選用材料、構造、相互關係、施工及安裝質量要求的詳細圖紙和說明,是指導施工的直接依據。進行建築工程的各項施工活動,包括土建工程的施工、給排水系統的施工、供熱採暖系統的施工、電氣照明系統的施工等等,都必須按照相應的施工圖紙的要求進行。
2.建築施工企業除必須嚴格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施工外,還必須按照建築工程施工技術標準的要求進行施工。施工技術標準包括對各項施工的施工準備、施工操作工藝流程和應達到的質量要求的規定。是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每一項施工操作的技術依據。施工企業的作業人員必須按照施工技術標準的規定進行施工。
3.施工企業不得偷工減料。所謂"偷工",是指不按施工技術標準規定的施工工藝流程進行施工作業,擅自減少工作量的行為。例如,按照有關施工技術標準的規定,進行水泥砂漿地面的施工,應當按照基層清理、在施工前一天進行灑水溼潤、在鋪水泥砂漿後進行三遍壓光、並在24小時後鋪鋸末撒水進行不少於15天的養護等。如果施工企業不按該施工作業專案的操作工藝要求進行施工,減少應進行的工作量(例如,不按規定進行基層清理和灑水溼潤、減少壓光次數、縮短養護時間等),就屬於偷工行為,因偷工造成的水泥砂漿地面起砂、空鼓、裂紋等質量問題,施工企業應當承擔全部責任。所謂"減料",是指在工程施工中違反設計檔案和施工技術標準的規定,擅自減少建築用料的數量和降低用料質量的行為。例如,在鋼筋混凝土施工中,減少鋼筋使用的數量,減少水泥的用量,降低水泥標號等行為。
從現實情況看,工程施工中偷工減料行為,是造成建築工程質量通病、以至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的重要原因.本條明確規定禁止在施工中偷工減料行為,並在法律責任一章中對在施工中偷工減料的行為規定了明確的法律責任,這是保證建築工程質量的一項有針對性的重要措施。
三、本條第二款還規定,建築工程設計的修改,應由原設計單位負責,建築施工企業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建築工程設計是由具有相應的建築設計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根據工程專案的要求,按照有關的設計技術規範所作出的技術檔案。按照本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工程設計質量要由設計單位承擔全部責任,建築施工企業無權擅自修改設計。如果施工企業在施工過程中認為工程設計質量有問題,或者施工技術條件無法實現設計要求,以及有其他要求修改設計的正當理由的,應當向建設單位或者設計單位提出,如確屬需要修改設計的,應經建設單位同意後,由原設計單位進行必要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