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總監的職權如下:
1、稽核集團公司的重要財務報表和報告,與集團公司總經理共同對財務報表和報告的質量負責;
2、參與審定集團公司的財務管理規定及其他經濟管理制度,監督檢查集團子公司財務運作和資金收支情況;
3、與集團公司總經理聯合審批規定限額範圍內的企業經營性、融資性、投資性、固定資產購建支出和匯往境外資金及擔保貸款事項;
4、參與審定集團公司重大財務決策,包括審定集團公司財務預、決算方案,審定集團公司重大經營性、投資性、融資性的計劃和合同以及資產重組和債務重組方案,參與擬訂集團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5、對董事會批准的集團公司重大經營計劃、方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6、依法檢查集團公司財務會計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及時發現和制止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的行為和可能造成出資者重大損失的經營行為,並向董事會報告;
7、組織集團公司各項審計工作,包括對集團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內部審計和年度報表審計工作;
8、依法審定集團公司及子公司財務、會計、審計機構負責人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事項。擴充套件資料:財務總監職責:1、瞭解在當前銷售策略下的市場狀況。⒉、組織領導公司的財務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管理、會計核算、會計監督、審計監察、存貨控制等方面工作,加強公司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⒊、參與制訂公司年度總預算和季度預算調整,彙總、稽核下級部門上報的月度預算,召集並主持公司月度預算分析與平衡會議。⒋、負責重要內審活動的組織與實施。⒌、掌握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資金變動情況,及時向總經理和董事長彙報工作情況。⒍、主持制訂公司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預算管理、審計監察、庫管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式,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7、組織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制度,保障公司合法經營,維護股東權益。⒏、按規定審批從銀行提現金的作業。
財務總監的職權如下:
1、稽核集團公司的重要財務報表和報告,與集團公司總經理共同對財務報表和報告的質量負責;
2、參與審定集團公司的財務管理規定及其他經濟管理制度,監督檢查集團子公司財務運作和資金收支情況;
3、與集團公司總經理聯合審批規定限額範圍內的企業經營性、融資性、投資性、固定資產購建支出和匯往境外資金及擔保貸款事項;
4、參與審定集團公司重大財務決策,包括審定集團公司財務預、決算方案,審定集團公司重大經營性、投資性、融資性的計劃和合同以及資產重組和債務重組方案,參與擬訂集團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5、對董事會批准的集團公司重大經營計劃、方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6、依法檢查集團公司財務會計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及時發現和制止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的行為和可能造成出資者重大損失的經營行為,並向董事會報告;
7、組織集團公司各項審計工作,包括對集團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內部審計和年度報表審計工作;
8、依法審定集團公司及子公司財務、會計、審計機構負責人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事項。擴充套件資料:財務總監職責:1、瞭解在當前銷售策略下的市場狀況。⒉、組織領導公司的財務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管理、會計核算、會計監督、審計監察、存貨控制等方面工作,加強公司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⒊、參與制訂公司年度總預算和季度預算調整,彙總、稽核下級部門上報的月度預算,召集並主持公司月度預算分析與平衡會議。⒋、負責重要內審活動的組織與實施。⒌、掌握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資金變動情況,及時向總經理和董事長彙報工作情況。⒍、主持制訂公司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預算管理、審計監察、庫管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式,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7、組織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制度,保障公司合法經營,維護股東權益。⒏、按規定審批從銀行提現金的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