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Affgcff

    本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實,向國家機關或者有關單位告發,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處分的行為。主要特徵是:.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既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也侵犯了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客觀方面表現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實,並且向司法機關或有關機關告發。構成本罪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捏造的事實必須是他人的犯罪事實,如果捏造的事實不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則不構成本罪;不僅捏造了他人的犯罪事實,而且將捏造的犯罪事實向有關機關進行了告發;誣告陷害的行為必須是明確的物件。如果行為人只要捏造了某種犯罪事實,向有關機關告發,並沒有具體的告發物件,這種行為雖然也侵犯了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但並未直接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因此,也不構成本罪;誣告陷害情節嚴重的。這裡所規定的“情節嚴重”,主要是指捏造的犯罪事實情節嚴重、誣陷手段惡劣、或者社會影響惡劣等。只是誣告陷害的行為符合以上條件,不論被誣陷人是否受到刑事處罰,都不影響本罪成立。.主體是一般主體。既可以是普遍公民,也可以是國家工作人員。.主觀方面是故意,並且具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至於出於什麼動機,不影響定罪。認定誣告陷害罪應注意的問題:.誣告陷害與錯告、檢舉失實的界限:誣告陷害與錯告、檢舉失實,都是向國家機關告發,而且其告發的事實與客觀情況不符這一點而盲,都是相同的。其區別是:目的不同。誣告陷害的目的是意圖使明知無罪的受刑罰處罰;錯告、檢舉失實無害人的目的。告發的內容有所不同。誣告陷害是無中生有,故意捏造他人犯罪事實;錯告、檢舉失實是事出有因,行為人對事實瞭解不全面、不準確或者道聽途說、信以為真,其告發內容並非捏造。.誣告陷害罪與報復陷害的界限:兩者的目的都是陷害他人。其區別是:犯罪主體不同。前者可以是任何公民;後者只能是國家工作人員。客觀方面不同。前者不要求利用職權進行陷害;後者必須是滋用職權、假公濟私、進行報復陷害。侵犯的物件不同。前者侵犯的物件可以是任何人;後者侵犯的物件只能是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以及有關的執法人員、揭發檢舉、作證人員。對誣告陷害罪的處罰:《刑法》第243條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工作人員犯本罪韻,從重處罰。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勇士隊下賽季在薪資空間內引進哪名內線球員進行補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