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的規定,根據事故所承擔的責任,相應賠償損失。損害賠償的範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造成殘疾的,還有殘疾賠償金,殘疾用具費及精神撫慰金等;造成死亡的,還有死亡補償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等,各賠償專案應按實際情況確定,並一次性結算費用。 各項賠償費用的標準是: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5.殘疾賠償金: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計算,自定殘之日起賠償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照五年計算。 6.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7.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比照上述規定計算,但不得超過三人。 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的規定,根據事故所承擔的責任,相應賠償損失。損害賠償的範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造成殘疾的,還有殘疾賠償金,殘疾用具費及精神撫慰金等;造成死亡的,還有死亡補償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等,各賠償專案應按實際情況確定,並一次性結算費用。 各項賠償費用的標準是: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5.殘疾賠償金: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計算,自定殘之日起賠償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照五年計算。 6.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7.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比照上述規定計算,但不得超過三人。 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