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條 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按照中國專利法的規定,一種生物物種本身是不能申請專利的.(我總不能去申請"大熊貓"的專利吧).動植物的品種都是不可能獲得專利的. 但是,培育一種水稻的方法,生產一種水稻種子的方法,這類的"方法"是可以獲得專利的.目前,在中國的專利庫中,關於各種不同的"雜交水稻"的"方法專利"有130多個,其中,有中國農科院的,有大學研究的,有地方研究所的,當然,也有屬於美國,日本等外華人的.咱們袁隆平先生就擁有其中10個專利. 至於給外華人種有沒有收專利費,我想應該是沒有,因為對方是出錢買種子,而不是買生產這種種子的技術. 現代的種子基本上都是"一次性"的,即由這個種子長大的植株上再收穫的種子,不具備生產能力,直接種下去會嚴重退化,產量大大下降,甚至根本就不發芽.這就是為什麼現代的農民必須年年買種子,而不能象歷史上的農民那樣自己留種子耕種. 所以我們賣種子給外國,就象美國賣武器給外國一樣,根本不擔心被仿造.什麼時候對方真有仿造的能力了,咱們再使用專利武器也不遲.
第二十五條 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按照中國專利法的規定,一種生物物種本身是不能申請專利的.(我總不能去申請"大熊貓"的專利吧).動植物的品種都是不可能獲得專利的. 但是,培育一種水稻的方法,生產一種水稻種子的方法,這類的"方法"是可以獲得專利的.目前,在中國的專利庫中,關於各種不同的"雜交水稻"的"方法專利"有130多個,其中,有中國農科院的,有大學研究的,有地方研究所的,當然,也有屬於美國,日本等外華人的.咱們袁隆平先生就擁有其中10個專利. 至於給外華人種有沒有收專利費,我想應該是沒有,因為對方是出錢買種子,而不是買生產這種種子的技術. 現代的種子基本上都是"一次性"的,即由這個種子長大的植株上再收穫的種子,不具備生產能力,直接種下去會嚴重退化,產量大大下降,甚至根本就不發芽.這就是為什麼現代的農民必須年年買種子,而不能象歷史上的農民那樣自己留種子耕種. 所以我們賣種子給外國,就象美國賣武器給外國一樣,根本不擔心被仿造.什麼時候對方真有仿造的能力了,咱們再使用專利武器也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