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O的英文全稱是chiefinformationofficer,它的中文意思是資訊長或資訊主管。這種職務在國外某些公司企業中是一種與公司中其他的最高層管理人,如首席行政官(CEO)、首席財務官(CFO),這一類職務相對應,而權力比CEO小的職務。有些國家(如美國)的政府機構內或非商業性機構也設有這種職務。在西方工商企業界眼中,CIO是一種新型的資訊管理者。他(她)們不同於一般的資訊科技部門或資訊中心的負責人,而是已經進入公司最高決策層,相當於副Quattroporte或副經理地位的重要官員。首次提出CIO概念的不是資訊界,而是工商企業界。1981年,美國波士頓第一國民銀行經理williamr.synnott和坎布里奇研究與規劃公司經理williamh.grube二人在一部著作《資訊資源管理:80年代的機會和戰略》中首先給CIO下了一個明確的定義:“CIO是負責制定公司的資訊政策、標準、程式的方法,並對全公司的資訊資源進行管理和控制的高階行政管理人員。”自從CXO的職務制度引入中國以來,大多數CXO都找到了在中國的對應職務,唯獨CIO例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因為中國的企業內從來就沒有類似的職能。隨著企業資訊化的逐步推進,很多企業開始設定CIO或者類似的職務,而這類職務的職責,似乎就想當然地變成了資訊化。也正是因為資訊化與資訊科技的天然聯絡,CIO在很多人眼中就變成了負責資訊科技和企業資訊系統的人,或簡單地說,就是管技術的人。CIO的中文名稱是“資訊長”。如果CIO只是管資訊科技或企業資訊系統的人,那為什麼不叫“首席資訊科技官”、或者“首席資訊系統官”呢?難道僅僅是為了表述簡單些嗎?讓我們回到CIO的本義上來。所謂資訊長,其職責當然應該是負責管理企業的資訊。注意,這個資訊是廣義的,既可以指運營資料,也可以指各種運營檔案資訊,包括已有的和潛在的。而管理這些資訊,應該是指管理資訊的整個生命週期,從其產生、傳遞、分析、儲存到最後刪除。而資訊科技或資訊系統,只是用來管理整個資訊生命週期的一個工具。所以,CIO的工作點,應該是如何管理資訊,而不是管理資訊科技或資訊系統。那麼,企業為什麼要有人來管資訊呢?抽象地看,一個企業的運營過程,不論其身處哪個行業,其實都是一個資訊不斷產生、傳遞、分析到最後刪除的過程。對資訊進行很好的管理,事實上也就是對企業的運營有一個很好的管理。中國有句老話叫“知己知彼,百戰不殆”,說的就是資訊的重要性。你不知道的,我知道;你知道的,我比你知道得多,知道得快,這樣就能贏得勝利。對企業而言,透過及時產生各種運營資料,及時傳遞到合適的人,對各種海量資料進行及時、準確的分析,並確保資料的安全和完整,一家企業就能建立起競爭優勢。讓我們梳理一下邏輯:企業的運營過程,其實就是資訊的流轉過程;企業設立CIO,目的是對資訊進行很好的管理;對資訊進行很好的管理,目的是為了建立競爭優勢,幫助業務成功。在這個邏輯下,CIO的成功標準其實非常明確:是否幫助企業建立了競爭優勢,幫助業務獲得了成功。而所謂IT與業務融合的問題,根本就不應該存在,因為CIO本來就是為業務而設立的。如果IT與業務不能融合,那和“買櫝還珠”、“削足適履”又有什麼不同呢?如果你對以上這個邏輯沒有疑義,那麼請再考慮:CIO到底在公司業務戰略制訂中應該扮演一個怎樣的角色?是參與制訂者,還是執行者?如果CIO不能對企業的業務戰略有一個清晰的瞭解,他能在多大程度上幫助企業的業務成功?或許,請一位業務戰略家來當CIO並不是一個壞主意。由此,美國許多大企業都相 繼設立了一個新職位CIO(首席信 息經理)。CIO原指政府管理部門中的首席資訊 官,隨著資訊系統由後方 辦公室的輔助工具發展到直接參與企業的有力手段,CIO在 企業中應運而 生,成為舉足輕重的人物。美國企業的首席資訊經理相當於副總經 理,直 接對最高決策者負責。
CIO的英文全稱是chiefinformationofficer,它的中文意思是資訊長或資訊主管。這種職務在國外某些公司企業中是一種與公司中其他的最高層管理人,如首席行政官(CEO)、首席財務官(CFO),這一類職務相對應,而權力比CEO小的職務。有些國家(如美國)的政府機構內或非商業性機構也設有這種職務。在西方工商企業界眼中,CIO是一種新型的資訊管理者。他(她)們不同於一般的資訊科技部門或資訊中心的負責人,而是已經進入公司最高決策層,相當於副Quattroporte或副經理地位的重要官員。首次提出CIO概念的不是資訊界,而是工商企業界。1981年,美國波士頓第一國民銀行經理williamr.synnott和坎布里奇研究與規劃公司經理williamh.grube二人在一部著作《資訊資源管理:80年代的機會和戰略》中首先給CIO下了一個明確的定義:“CIO是負責制定公司的資訊政策、標準、程式的方法,並對全公司的資訊資源進行管理和控制的高階行政管理人員。”自從CXO的職務制度引入中國以來,大多數CXO都找到了在中國的對應職務,唯獨CIO例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因為中國的企業內從來就沒有類似的職能。隨著企業資訊化的逐步推進,很多企業開始設定CIO或者類似的職務,而這類職務的職責,似乎就想當然地變成了資訊化。也正是因為資訊化與資訊科技的天然聯絡,CIO在很多人眼中就變成了負責資訊科技和企業資訊系統的人,或簡單地說,就是管技術的人。CIO的中文名稱是“資訊長”。如果CIO只是管資訊科技或企業資訊系統的人,那為什麼不叫“首席資訊科技官”、或者“首席資訊系統官”呢?難道僅僅是為了表述簡單些嗎?讓我們回到CIO的本義上來。所謂資訊長,其職責當然應該是負責管理企業的資訊。注意,這個資訊是廣義的,既可以指運營資料,也可以指各種運營檔案資訊,包括已有的和潛在的。而管理這些資訊,應該是指管理資訊的整個生命週期,從其產生、傳遞、分析、儲存到最後刪除。而資訊科技或資訊系統,只是用來管理整個資訊生命週期的一個工具。所以,CIO的工作點,應該是如何管理資訊,而不是管理資訊科技或資訊系統。那麼,企業為什麼要有人來管資訊呢?抽象地看,一個企業的運營過程,不論其身處哪個行業,其實都是一個資訊不斷產生、傳遞、分析到最後刪除的過程。對資訊進行很好的管理,事實上也就是對企業的運營有一個很好的管理。中國有句老話叫“知己知彼,百戰不殆”,說的就是資訊的重要性。你不知道的,我知道;你知道的,我比你知道得多,知道得快,這樣就能贏得勝利。對企業而言,透過及時產生各種運營資料,及時傳遞到合適的人,對各種海量資料進行及時、準確的分析,並確保資料的安全和完整,一家企業就能建立起競爭優勢。讓我們梳理一下邏輯:企業的運營過程,其實就是資訊的流轉過程;企業設立CIO,目的是對資訊進行很好的管理;對資訊進行很好的管理,目的是為了建立競爭優勢,幫助業務成功。在這個邏輯下,CIO的成功標準其實非常明確:是否幫助企業建立了競爭優勢,幫助業務獲得了成功。而所謂IT與業務融合的問題,根本就不應該存在,因為CIO本來就是為業務而設立的。如果IT與業務不能融合,那和“買櫝還珠”、“削足適履”又有什麼不同呢?如果你對以上這個邏輯沒有疑義,那麼請再考慮:CIO到底在公司業務戰略制訂中應該扮演一個怎樣的角色?是參與制訂者,還是執行者?如果CIO不能對企業的業務戰略有一個清晰的瞭解,他能在多大程度上幫助企業的業務成功?或許,請一位業務戰略家來當CIO並不是一個壞主意。由此,美國許多大企業都相 繼設立了一個新職位CIO(首席信 息經理)。CIO原指政府管理部門中的首席資訊 官,隨著資訊系統由後方 辦公室的輔助工具發展到直接參與企業的有力手段,CIO在 企業中應運而 生,成為舉足輕重的人物。美國企業的首席資訊經理相當於副總經 理,直 接對最高決策者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