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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禾苗苗苗

    關於這問題太複雜了,個人第一時間確想到了檢察院中那位和藹可親,循循善誘,慢條斯理的老爺子王守義對著因為許志逸的案子愁眉不展的鄒桐所說的一番富有哲理之言:人的行為動機,處事方式是極為複雜的,在這個人身上不可理喻的東西,往往成了另外一個人作案的動機!所以辦案一定要重證據不重口供!

    是呀,從證據來說即便有那兩枚指紋,也不能構成住許志逸殺人的確鑿證據,按照當時分析的結果,大家得出的結論是,此案現場是封閉的,只有許志逸一家人的指紋,沒有其他人,可況這兩枚指紋雖然是鮮活的,但是在門上發現的!如果是這個人乾的,室內一個指紋都沒有,是在有點匪夷所思。這還只是其一,主要的作案證據還是那把水果刀,許志逸竟然心虛的把他藏了起來,扔到了河裡,他做這一切都被子蒙看到了!

    而且子蒙姥姥是進入案發現場的第一人,她也看到了有那把刀子,一個沒有犯案的人為什麼要把費盡心思的把這刀子扔了呢?是在令人匪夷所思,按照當時的歷史條件,按照葛大傑的說法:只要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確鑿就能結案了!每每說到談及這個案子之時,葛大傑都是異常的自信,可能在幾個孩子來看來甚至有點自負,畢竟是每個人都有自己所在那個時代的侷限,葛大傑也不例外!

    儘管從情感上他不支援孩子們再去碰這麼一樁敏感,牽扯了太多人和事的案子.但是鄒桐要去重新審查的時候,他還是表示了支援,只是迷之自信的表達,即使你再查一遍,也和我們得到的結論一樣。這個我們指的則是他葛大傑,曙光的爸爸仇慕,鄒桐的爸爸鄒雄!因此他還讓曙光再次調查了這個案子!很明顯他這麼做,不是為了懷疑而查的,而是為了證明當年自己沒有錯而查的!因此也就這麼輕描淡寫的一筆帶過了!

    再回到17年前,即便拿到那兩枚指紋,對案情又有什麼幫助呢?因為即使柳莎莎體內的DNA不是許志逸的,大家都推翻了,認為是許志逸偽造的現場,更可況一枚屋外陌生人的指紋呢?許志逸就那麼個膽小,怕事,說謊成性的人,怎麼也不像一個會精心謀劃的人,還刻意找一個人DNA,這是在有點誇張!更何況其他一些證據,她跑帶袁立芳那裡去約會等等!

    因此即使有這兩枚指紋,大家的焦點也不再這上面,而是盯著那把水果刀,盯著仇慕的白白犧牲,盯著許志逸那出爾反爾,前後反差極大,真真假假,佳佳真真,極具迷惑性的證詞;盯著子蒙奶奶義憤填庸的喪女之痛;盯著社會上普天蓋地而來的各種言論;盯著上面無休止的催促案子......這個案子當時太複雜了,牽扯的東西太多了,都不是兩枚小小的指紋就能所左右的!

    法理人情,人情有時候真的能左右了法理,這個案子打從一開始,似乎所有人在就認定了許志逸是兇手,整個過程似乎就是在驗證這麼一個事實!聽起來也沒錯,辦案不就是這麼一件事情嗎?但是他忽略了王老先生的那句話,人的行為動機,處事方式是極為複雜的!任何有關的人都有作案的動機,甚至包括那個似乎和這件案子沒有任何的關係的袁立芳的丈夫鄭天!

    這傢伙隱藏的太深了,一副兇狠,沉悶的樣子,所有人都以為他是受害者才會這樣的,但忽略了一件事實,他反應如此的激烈,似乎也不是正常人所作所為!而是時隔多年,依然如此,這個人一定有問題,而且問題一點也不小!隱藏了17年,而且妻子袁立芳的死都和他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最後葛晴也因此喪命。可是這樣的事實真的很難發現,在沒發現之前,許志逸無疑就是最大嫌疑人!

    任何時候都不能因為人情而倉促下結論,可是有時候方方面面的外界因素都會干擾整個事件的發展!比如妻子對許志逸的欣賞和盲目崇拜就干擾了陳謙和,仇慕的死和許志逸出爾反爾的態度干擾了葛大傑,社會對此案件的反應等等都讓兩枚指紋變得不怎麼不重要了!在加上當時有限的辦案條件和不太成熟的體系制度,才讓讓這一案子就這樣草草收場!

    因此個人認為在當時那個年代,即使上報了那兩枚指紋,似乎也激不起太大的波瀾!儘管這的確是一個老警察的失誤,工作的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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