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448483191921

    我覺得,這個和立場問題有關。(好的,我已經做好被噴死的準備了……)

    站在罪人的立場是極度的後悔(如果這個懺悔是真的話),希望透過一定的言行舉止來彌補自己因為一時衝動,或者是什麼其他的原因犯下的罪責。前提是ta的一切情緒(like懺悔)是自發的,所以ta應該不是騏驥著會得到別人的原諒,只是想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盡力地彌補挽救,外界“不原諒”的呼聲早就在ta預計範圍內,早就是ta做好準備要去承受的罪責了。

    說到底對於旁觀者來說,是否“十惡不赦”是和ta的行為是否會影響自己的利益有關。比較我們從小收到的道德教育觀是:知錯能改 善莫大焉之類的叫人寬容的話……如果沒有利益衝突的圍觀群眾,合理想象中應該也許會選擇寬容。於是罪人和選擇寬容的人,落入那些覺得“利益受損”的人們來說,一個欲殺之而後快,一堆人被他們蓋上“聖母婊”的名號。

    我想說的是,這個選擇如何對待懺悔的選擇權在於當事者。圍觀者可以有自己的態度,但不要去排斥別人的態度,甚至想去左右當事人的態度,畢竟是誰給自己的信心覺得自己的三觀就一定是普世的呢?

    對於當事人來說,這種苦痛和傷害是他們真切地體會和感受的,也只有他們才能衡量懺悔和痛苦的重量平衡。

    以及最後 希望對待罪人能就事論事,就人論人。不要連坐一切和罪人有聯絡的人或事或者教育背景,每個人的成長環境都是多元的,並不是有某種特殊經歷的人就一定會犯罪。(而且,這些事情和圍觀者們無關)

    以及,請大家相信法律,相信法律能給這個罪人應有的裁判。畢竟司法制度的普世範圍比你個體的道德譴責的普世範圍廣多了;指制定(完善)法律制度花費的心血和考量以及知識儲備,比你個體形成自己的道德觀厚重理性體系化完備化地多。

    請大家推進(更好地完善)司法公平而不是留在個人鬆散的道德譴責上。畢竟這樣的“道德譴責”更多的是問責到個人,停在事件的表層。很多時候把罪責全部退在個人or旁人,如果沒有自省的話,問題就永遠不會得到深層次的解決。有的時候,這個“十惡不赦”的罪名,揹負著的人,其實不止這一個犯下實際罪責的罪犯。每一個“十惡不赦”的出現,應該首先引起社會的反思和自省。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狗是從狼變過來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