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投資者 在證券市場上,凡是以自然人身份出資購買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的個人即為個人投資者。個人投資者是證券市場發展初期主要的市場參與者。一般的股民就是指以自然人身份從事股票買賣的投資者。相對於機構投資者而言。個人投資者(無論資金的多少)都可以稱為散戶。
在選擇個人投資者時,主承銷商應當優先考慮具備較強研究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其投資資金規模與新股申購業務的特性相適應、且與本單位具有長期合作關係並相互瞭解的自有客戶。
2、機構投資者 機構投資者主要是指一些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保險公司、投資信託公司、信用合作社、國家或團體設立的退休基金等組織。機構投資者的性質與個人投資者不同,在投資來源、投資目標、投資方向等方面都與個人投資者有很大差別。 機構投資者與個人投資者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投資管理專業化 機構投資者一般具有較為雄厚的資金實力,在投資決策運作、資訊蒐集分析、 上市公司研究、投資理財方式等方面都配備有專門部門,由證券投資專家進行管理。1997年以來,國內的主要證券經營機構,都先後成立了自己的證券研究所。個人投資者由於資金有限而高度分散,同時絕大部分都是小戶投資者,缺乏足夠時間去搜集資訊、分析行情、判斷走勢,也缺少足夠的資料資料去分析上市公司經營情況。因此,從理論上講,機構投資者的投資行為相對理性化,投資規模相對較大,投資週期相對較長,從而有利於證券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2)投資結構組合化 證券市場是一個風險較高的市場,機構投資者入市資金越多,承受的風險就越大。為了儘可能降低風險,機構投資者在投資過程中會進行合理投資組合。機構投資者龐大的資金、專業化的管理和多方位的市場研究,也為建立有效的投資組合提供了可能。個人投資者由於自身的條件所限,難以進行投資組合,相對來說,承擔的風險也較高。
(3)投資行為規範化 機構投資者是一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經濟實體,投資行為受到多方面的監管,相對來說,也就較為規範。一方面,為了保證證券交易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維護社會穩定,保障資金安全,國家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來規範和監督機構投資者的投資行為。另一方面,投資機構本身透過自律管理,從各個方面規範自己的投資行為,保護客戶的利益,維護自己在社會上的信譽。
1、個人投資者 在證券市場上,凡是以自然人身份出資購買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的個人即為個人投資者。個人投資者是證券市場發展初期主要的市場參與者。一般的股民就是指以自然人身份從事股票買賣的投資者。相對於機構投資者而言。個人投資者(無論資金的多少)都可以稱為散戶。
在選擇個人投資者時,主承銷商應當優先考慮具備較強研究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其投資資金規模與新股申購業務的特性相適應、且與本單位具有長期合作關係並相互瞭解的自有客戶。
2、機構投資者 機構投資者主要是指一些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保險公司、投資信託公司、信用合作社、國家或團體設立的退休基金等組織。機構投資者的性質與個人投資者不同,在投資來源、投資目標、投資方向等方面都與個人投資者有很大差別。 機構投資者與個人投資者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投資管理專業化 機構投資者一般具有較為雄厚的資金實力,在投資決策運作、資訊蒐集分析、 上市公司研究、投資理財方式等方面都配備有專門部門,由證券投資專家進行管理。1997年以來,國內的主要證券經營機構,都先後成立了自己的證券研究所。個人投資者由於資金有限而高度分散,同時絕大部分都是小戶投資者,缺乏足夠時間去搜集資訊、分析行情、判斷走勢,也缺少足夠的資料資料去分析上市公司經營情況。因此,從理論上講,機構投資者的投資行為相對理性化,投資規模相對較大,投資週期相對較長,從而有利於證券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2)投資結構組合化 證券市場是一個風險較高的市場,機構投資者入市資金越多,承受的風險就越大。為了儘可能降低風險,機構投資者在投資過程中會進行合理投資組合。機構投資者龐大的資金、專業化的管理和多方位的市場研究,也為建立有效的投資組合提供了可能。個人投資者由於自身的條件所限,難以進行投資組合,相對來說,承擔的風險也較高。
(3)投資行為規範化 機構投資者是一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經濟實體,投資行為受到多方面的監管,相對來說,也就較為規範。一方面,為了保證證券交易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維護社會穩定,保障資金安全,國家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來規範和監督機構投資者的投資行為。另一方面,投資機構本身透過自律管理,從各個方面規範自己的投資行為,保護客戶的利益,維護自己在社會上的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