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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涵讀書

    我的個人看法是薛寶釵後一字之師勝過了林黛玉的一首詩。這種差別給賈元春帶來的感受不一樣,所以她更欣賞薛寶釵。

    事情大概是這樣的:賈元春省親讓寶玉寫4首詩,寫第三首時,薛寶釵幫忙,讓他把詩裡的“玉”字改為“蠟”字,寶玉問完典故出處時,感激地稱她為一字師。在寶玉江郞才盡之時,林黛玉寫了44個字的《杏簾在望》(有興趣者可自行查閱,標題加內容共44個字),搓成一個紙團扔給寶玉,解了燃眉之急。粗看時都認為薛林兩人皆是好意,尤其是林黛玉更是好人做到底,幫人幫到家了。但是在賈元春看來,一個紙團和一個字還是有差別的。差別在哪兒呢?

    從規矩上看,薛寶釵的一個字迎合了元春的心意,而林黛玉的一個紙團挑戰了元春的皇家威儀。元春省親,賈母都需跪接,親生父親賈政必須以臣自稱,寶玉得了旨意後才能進見。這其實是表明,元春的一句話、一個動作都是皇家的權威。她讓寶玉單獨作詩4首,是聖旨,是金口玉言,薛寶釵暗中幫助改一個字,做得不露痕跡;但林黛玉私下做弊,為了顯擺個人才華而不惜冒險上手,往大了說就是欺騙皇妃元春,論起罪行則屬大逆不道。

    從做法上看,薛寶釵的做法是輔佐,林黛玉的做法是代替。賈元春與寶玉雖系姐弟,但從小負責教育寶玉,兩人形如母子,寶玉未來的媳婦她必定上心,薛林二人自然是最佳人選。紅樓夢書中有兩處細筆寫出了她的這種心思。一處是她看寶、林二人比別的姐妹不同,如姣花軟玉一般;另一處是她評詩時明確說:“終是薛林二妹之作與從不同,非愚姐妹可同列者”。也就是說,她很中意兩人。但在進一步的表現中,薛林兩人的做法大相徑庭,薛寶釵只在寶玉原文上變通,不改變寶玉寫詩原意,盡顯輔助之意,將來嫁給寶玉,必定能夫唱婦隨;而林黛玉是越俎代庖,寶玉成了她的“抄字員”,一旦成為寶玉之妻,下場有可能比賈璉的處境還糟糕。從這個意義上衡量,別說是賈元春,估計大多數人也不會選林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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