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一位業餘選手
-
2 # 冥冥中註定8
當然會去上班了!那支票又不是我的,也許透過公安局或者電視新聞什麼的媒體來尋找失主,只要能證明是失主就歸還咯!前些年撿過一個錢包,裡面有差不多七百塊錢吧,銀行卡身份證都在裡面。按照身份證上的地址打114查詢戶主的電話號碼,沒找到。後又透過銀行卡上的開戶行,找到一個在哪裡上班的朋友才查詢到戶主的手機號,令人意外的是當電話打過去,對方竟然不知道自己的錢包丟失了!還挺驚訝的!失主打車來我家附近,透過對比身份證照片證明是失主本人,我就把錢包還給他了。失主來的時候拿了兩箱奶,非得要我收下,最後拗不過就只能收下了。對方說自己是給化妝品批發店送貨的,十分感謝我能把錢包還給他,世上還是好人多!我個人覺得一個有底線有原則的人,是不會昧良心做人做事,求得就是一個心安理得!做最好的自己就好咯!
-
3 # 樂呵
若時間允許,立即就近交給公安部門(注意:不是某個個人)。
否則就先去單位簽到,然後向領導說明情況,再就近交給公安部門。
-
4 # 香云云輝
不去上班難道還想去銀行換錢嗎,如果真的有那麼容易換到錢,不知道有多少人被搶劫了。
路上我們撿到基本上跟廢紙沒什麼兩樣,金額還那麼大,不是本人去換錢,銀行會打電話確認得。
所以還是好好上班吧,別做這種天上掉餡餅得夢了。
-
5 # 喝水都胖的二胖
我的回答 是我會去上班的,因為支票不是我的,不是我的東西我不會拿,但我會把他撿起來上交給警察。
說一件我的事情吧,我去年丟了一部手機,那天送孩子去上興趣班,我騎的共享單車讓孩子坐在車筐(但我這個做法是不對的,危險),手機也放在車筐,夏天衣服沒有兜,到地方了遲到了有點著急,鎖完車拉著孩子就去上課,不一會我就發現手機落腳踏車上了,趕緊跑過去找結果腳踏車被人掃碼騎走了,我就借別人手機打電話 響了半天有人接了,我就說我手機落車上了,對方也沒說話就結束通話了,再打過去就沒人接了,再後來就關機了,那時候就很著急心裡就很難受,不是說心疼手機 ,我心疼手機裡面的東西,家人團聚的照片、孩子從小到大的影片、照片、都在手機裡,我還是遠嫁外地的一下子感覺心裡空嘮嘮的,美好的記錄沒有了
每個東西都有他的故事,我想一張支票也是有故事的,丟支票或者丟其他東西的人 ,也會很著急難受
雖然這只是一個假設,但我希望大家還是能傳遞一些好的精神。
我呢繼續上我的班透過我的勞動、我的努力,掙到我的一千萬支票。
-
6 # 個性簽名SuperB
要是能兌出錢來,,我不會拿!!等的失主找我,然後跟他要幾萬塊錢!!把支票給他!!
這是我最真實的想法,,勿噴
-
7 # 徐生001
當然要去上班,上班是自己的使命。撿到再多的錢財,都不屬於自己,肯定不能見利而起謀,見利而忘義。而且應該透過警方或者媒體物歸原主,這是一個公民應該謹遵的道德和本分。
-
8 # 五貓7
我在銀行工作,我可以明確地告訴你,你如果撿到一千萬的支票,一點用都沒有,因為根本用不出去,就是一張廢紙而已!第一:要兌換銀行支票的話,無論金額大小都必須是該單位的在銀行的備案人員能去兌換,若要更換備案人,需要單位重新備案,銀行也要打電話核實情況。第二:超過五萬元的轉賬支票不能兌換給個人,只能轉賬到公司賬戶,所以你還得去工商局註冊一個公司。如果是現金支票取現同樣不能超過5萬元,若要超五萬取支票現金還得有該單位提前預定的現金申批單和本銀行上級部門加蓋公章的申批表!第三,超過100萬的支票銀行還要打電話給開支票的單位的出納或財務核實情況,金額、轉入賬戶都要核實,確定無誤後才能給你轉賬。基於以上三點,你撿到的這張支票你一分錢都拿不到!所以你的標題應該改為:如果你中彩票中了1000萬你會怎麼樣
-
9 # 福筱航
要是把撿的支票兌現不容易吧?
因為這麼大的支票銀行也格外重視
如果真要兌現
案子破了
那你就永遠有班上啦!
-
10 # 柳絮飄飛99
不上班就在原地等失主來嗎?誰給我交罰款啊?撿到支票,還是那麼大面額的,我看還是交給警察叔叔吧。咱們該幹嘛幹嘛去!
回覆列表
首先回答問題:我會繼續平常心態去上班,甚至沒有一絲波瀾,除了腿軟其他的沒毛病。
原因是:在路上撿到一張一千萬的支票。重點是支票,記名支票、不記名支票 、劃線支票 、保付支票 和現金支票 等種類,但是無論哪一種支票都會體現出簽發人是誰,所以每一筆流水都會記錄在案,非常明晰,所以各單位很小的機率出現“未達”的情況,會及時向收款方核實資金是否到賬,所以不會出現不知去向的情況,那麼你只能放棄去取錢的想發,如果見到不還並且取走了錢的話。根據中國法律:如果撿得物屬貴重物品,需要及時兌現的票據等,因不及時返還給失主而給失主造成損失的,此行為構成了不當得利之債,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受損失的人可依法向法院起訴。當然撿到一千萬的支票難免會心生邪念,但是憑自己能力吃飯才是硬道理。如果撿到彩票你還可以做一下思想鬥爭。
如果出現不去上班的情況,我覺一定是去將支票交給警察叔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