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秀才何嶽,號畏齋。曾夜行拾得銀貳百餘兩,不敢與家人言之,恐勸令留金也。旦日攜至拾銀處,見一人尋至,問其銀數與封識皆合,遂以還之。其人慾分數金為謝,畏齋曰:“拾金而人不知,皆我物也,何利次數金乎?”其人感謝而去。又嘗教書於宦官家,宦官有事入京,寄一箱於畏齋,中有數百金,曰:“俟他日來取。”去數年,絕無音信,聞其侄以他事南來,非取箱也。因託以寄去。 夫畏齋一窮秀才也,拾金而還,暫猶可勉;寄金數年,略不動心,此其過人也遠矣!譯文 秀才何嶽,自號畏齋,曾經在夜晚走路時撿到200餘兩白銀,但是不敢和家人說起這件事,擔心家人勸他留下這筆錢。第二天早晨,他攜帶著銀子來到他撿到錢的地方,看到有一個人正在尋找,便上前問他,回答的數目與封存的標記都與他撿到的相吻合。就還給了他。那人想從中取出一部分錢作為酬謝,何嶽說:“撿到錢而沒有人知道,就可以算都是我的東西了,(我連這些都不要,)又怎麼會貪圖這些錢呢?”那人感激的離開。 他又曾經在做官的人家中教書,官吏有事要去京城,將一個箱子寄放在何嶽那裡,裡面有金數百兩,(官吏)說:“等到他日我回來再來取。”(官吏)離開了許多年,沒有一點音信,(後來)聽說官吏的侄子因為他的事情到南方來,但並不是取箱子。(何嶽)於是託官吏的侄子把箱子帶回官吏那兒。 秀才何嶽,只是一個窮書生而已,撿到錢歸還,短時期內還可以勉勵自己不貪心;金錢寄放在他那數年卻一點也不動心,憑這一點就可以看出他遠過於常人。
原文 秀才何嶽,號畏齋。曾夜行拾得銀貳百餘兩,不敢與家人言之,恐勸令留金也。旦日攜至拾銀處,見一人尋至,問其銀數與封識皆合,遂以還之。其人慾分數金為謝,畏齋曰:“拾金而人不知,皆我物也,何利次數金乎?”其人感謝而去。又嘗教書於宦官家,宦官有事入京,寄一箱於畏齋,中有數百金,曰:“俟他日來取。”去數年,絕無音信,聞其侄以他事南來,非取箱也。因託以寄去。 夫畏齋一窮秀才也,拾金而還,暫猶可勉;寄金數年,略不動心,此其過人也遠矣!譯文 秀才何嶽,自號畏齋,曾經在夜晚走路時撿到200餘兩白銀,但是不敢和家人說起這件事,擔心家人勸他留下這筆錢。第二天早晨,他攜帶著銀子來到他撿到錢的地方,看到有一個人正在尋找,便上前問他,回答的數目與封存的標記都與他撿到的相吻合。就還給了他。那人想從中取出一部分錢作為酬謝,何嶽說:“撿到錢而沒有人知道,就可以算都是我的東西了,(我連這些都不要,)又怎麼會貪圖這些錢呢?”那人感激的離開。 他又曾經在做官的人家中教書,官吏有事要去京城,將一個箱子寄放在何嶽那裡,裡面有金數百兩,(官吏)說:“等到他日我回來再來取。”(官吏)離開了許多年,沒有一點音信,(後來)聽說官吏的侄子因為他的事情到南方來,但並不是取箱子。(何嶽)於是託官吏的侄子把箱子帶回官吏那兒。 秀才何嶽,只是一個窮書生而已,撿到錢歸還,短時期內還可以勉勵自己不貪心;金錢寄放在他那數年卻一點也不動心,憑這一點就可以看出他遠過於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