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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劃財務處

    科級機構設定及科室職責

    計劃財務處設定七個科室,具體是:綜合管理科、財務資訊管理科、財務計劃科、會計科、金川校區財務科、收費與薪酬科、財務服務中心。

    綜合管理科職責

    綜合管理科是計財處負責綜合財務事宜的科室,其具體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學校制定的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二、承擔處內辦公室職責。

    三、組織、管理全校財務人員的繼續教育、資格證書年檢等工作。

    四、接洽有關部門對我校的財務審計和檢查。

    五、領購各種票據,並做好票據的保管、領用、作廢、銷燬等工作。

    六、負責收費專案的年檢與報批工作。

    七、負責籌融資日常工作;負責銀行賬戶的年檢與管理;負責貸款

    卡的年檢工作。

    八、負責上交學校檔案室的財務檔案查閱。

    九、負責銀行對賬工作。

    十、負責學校政府採購辦公室日常業務。

    十一、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資訊管理科職責

    財務資訊管理科是計財處負責財務資訊的收集、安全維護,軟硬體安全管理的科室,其具體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學校制定的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二、負責計劃財務處資訊化建設工作。

    三、負責財務系統電子資料的安全維護。

    四、負責各類財務系統的軟體和硬體的維護工作。

    五、負責財務基礎資訊的收集和維護。

    六、負責與合作銀行資訊傳輸的保障工作。

    七、負責計財處資訊釋出。

    八、按學校管理要求,負責財務資訊公開工作。

    九、負責機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計劃科職責

    財務計劃科是計財處負責教育經費預算管理、科研經費預算管理等工作的科室,其具體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學校制定的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二、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學校整體發展規劃,編報部門預算和決算。

    三、負責財政性資金的計劃、核對,並定期督促落實。

    四、負責非稅收入的核對與回撥。

    五、收集有關資料,編制校內綜合財務計劃,經學校批准後執行。

    六、根據校內綜合財務計劃執行情況提出調整建議。

    七、定期進行財務分析,並提出建議或意見。

    八、會同科研管理部門指導專案負責人合理編制經費預、決算,並對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以及決算資料的真實性進行稽核。

    九、根據批准的專案計劃書、合同或協議進行預算管理。

    十、根據合同或協議開具稅務發票。

    十一、參與科研專案績效經費的考核。

    十二、負責校內相關資金的結算分配。

    十三、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會計科職責

    會計科是計財處負責會計核算的科室,其具體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學校制定的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二、對原始憑證進行稽核,在稽核無誤的情況下,進行會計核算。

    三、對原始憑證、記賬憑證進行復核。

    四、對已複核的記賬憑證進行收付款處理。

    五、負責財政性資金支付業務。

    六、負責會計檔案的歸集、整理、列印、裝訂、查閱工作。

    七、負責金庫的安全管理。

    八、負責處內公務用車的管理和維護。

    九、負責校園一卡通會計核算業務。

    十、負責納稅申報及稅款繳納。

    十一、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金川校區財務科職責

    金川校區財務科是計財處負責金川校區會計核算、學生事務的科室,其具體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學校制定的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二、對原始憑證進行稽核,在稽核無誤的情況下,進行會計核算。

    三、對原始憑證、記賬憑證進行復核。

    四、對已複核的記賬憑證進行收付款處理。

    五、負責金川校區學生事務工作。

    六、負責金川校區銀行對賬工作。

    七、負責將金川校區會計憑證傳遞、交接到新城校區的工作。

    八、負責金川校區金庫的安全管理。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收費與薪酬科職責

    收費與薪酬科是計財處負責收費和各類酬金髮放的科室,其具體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學校制定的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二、負責非稅收入的收取和上繳以及其他費用的收取。

    三、發放教職工、學生的各類薪酬,包括教職工工資、各類補貼及酬金、學生獎、助、補、貸款項等。

    四、負責辦理與學生相關的其他財務事宜。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服務中心職責

    會計服務中心是計財處負責校辦企業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後勤各服務中心會計核算、工會財務會計等工作的科室,其具體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學校制定的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二、負責部分校辦企業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對校屬全資企業、控股企業的財務狀況進行監管;協助全資企業、控股企業進行資產清查及審計工作;負責校辦企業的涉稅事務。

    三、負責後勤各服務中心會計核算和財務監督。

    四、負責學校工會經費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

    五、負責原校內結算中心業務。

    六、負責校友會賬務工作。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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