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刷行業成本核算
1、印刷行業由於批次多,種類各不相同。故應當採用分批法核算成本。
2、成本核算中最好採用定額法,每個成品找生產線上的人算出定額,然後根據定額分攤。
3、月末在在成品與產成本間按照定額工時分攤。
二、根據《印刷、複製企業成本核算辦法》,具體核算如下:
1.印刷具有連續、多品種生產和分階段結算產品的特點,要求印刷產品成本核算採用分類與分批相結合的方法。在實際工作中,一般按產品類別、定單、批次等作為成本核算物件。在分批核算成本的基礎上,也可按“本”、“件”、“張”計算成本。
2.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按實際發生數計入本期成本、費用。如採用計劃成本法或定額成本法等方法核算的,應在規定的成本核算期內調整為實際成本。
3.為正確計算印刷產品的生產成本,企業應按各個生產車間(包括獨立工段、獨立小組,下同)在生產過程中所擔負的任務,劃分為基本生產與輔助生產。
(1)基本生產,是指為完成各類印刷產品加工任務而直接進行的生產,例如電腦製版、膠印印刷、裝訂等基本生產車間,分別核算各基本生產車間產品生產時所發生的生產費用。
(2)輔助生產,是指為本企業基本生產服務而進行的生產,單獨核算企業內部為印刷產品生產提供勞務時所發生的生產費用。
4.為便於按加工步驟計算分類產品的分段成本和總成本,對具有幾個生產工段多生產步驟的基本生產車間,企業還可按各工段在生產中擔負的任務劃分為基本工段和輔助工段。
(1)基本工段,是指直接為各類印刷產品進行生產加工,並能按產品的批別分別統計工時消耗且工時所佔比重較大的主要生產工段,如製版車間的電腦排版、電分,或CTP 直接制版等工段,印刷車間的輪轉膠印、平印、零件印刷、上光、貼塑、過油等工段,裝訂車間的騎馬訂、平裝、精裝、聯動機等工段。
(2)輔助工段,是指為基本工段提供勞務或對基本工段的產品進行檢驗的附屬工段或工序,如製版車間的整版、磨版等工段或工序,印刷車間的曬版、調墨、成品檢查、文字檢查等工段或工序,裝訂車間的烊膠、毛(光)本檢查、磨刀等工段或工序。
5.為統一印刷產品的計量單位,企業計算分類產品單位成本時, 應採用實物產量,個別不便統計產量的特殊產品可用百元產值;計算分批產品的單位成本和機種單位成本時,應採用實物產量。
6.印刷產品生產成本核算,應設定以下成本專案:
(1)原材料,是指直接用於產品生產,雖不構成產品實體,但有助於產品形成的各種原材料及輔助材料,如製版用的軟片和各種藥水,印刷用的油墨、橡皮布、PS版,裝訂用的熱熔膠、線、布,壓膜用的塑膠薄膜、膠水等。
(2)印刷用紙,是指為委印單位代墊紙張進行產品加工時,該產品實際耗用的紙張成本。
(3)燃料和動力,是指直接用於產品生產的燃氣和動力費用。
(4)工資及福利費,是指直接從事產品生產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以及其他各種屬於工資性質的補貼和職工福利費。
(5)廢品損失,是指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報廢損失,包括紙張超伸放、產品缺交與補版和重製重印的損失。
(6)製造費用,是指生產車間為加工產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車間管理人員工資和職工福利費、折舊費、租賃費、修理費、機物料消耗、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保險費、勞動保護費、季節性和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等。
(7)委託外加工,是指委託外加工時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7.企業進行印刷產品加工生產,應按生產過程中各項生產費用的用途,分別設定“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科目,及相應的“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和“製造費用”等明細賬予以歸集。
(1)基本生產明細賬,應按各個基本生產車間及其所屬各個基本工段和各分類產品別設定,分別按成本專案進行歸集登記。
對基本生產車間所屬各輔助工段的生產費用,可以合併設定一個賬戶予以歸集;輔助工段只設置工資及福利費一個成本專案,其他各項生產費用併入“製造費用”明細賬進行核算。
(2)輔助生產明細賬,應按各個輔助生產車間、部門,以及為受益部門提供的勞務或產品別由厂部統一設定,分別按成本專案進行歸集登記。
(3)製造費用明細賬,應按各個基本生產車間及所屬工段分別設定,並按製造費用細目進行歸集。
8.原材料成本的歸集與分配
(1)企業生產過程中耗用的原材料,應按車間、部門、工段和用途別歸集的“材料耗用匯總表”,據以登記“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等有關明細賬。
(2)基本生產車間一個基本工段生產兩類或兩類以上的產品,且耗用同一種原材料,應儘可能分別統計各類產品的實耗數,並按實耗數計入產品成本; 如不能劃分而又必須分配的,可按實物產量、工時比例或產值比例進行分配,計入有關產品成本。
9.人工成本的歸集與分配
(1)基本生產車間的工資及福利費,應按車間、部門的“工資彙總表”,據以登記“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 和“製造費用”等有關明細賬。
(2)基本生產車間的一個基本工段生產兩類或兩類以上產品,各類產品的人工成本,可按該工段的實耗工時(或實物產量)工資率乘各類產品的實耗工時數(或實物產量)計算後求得。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工段實耗工時(或實物產量)工資率 = 工資及福利費總額 ÷ 實耗工時(或實物產量)總數
(3)基本生產車間的幾個基本工段共同完成的同一類產品,其人工成本應按各工段的實耗工時(或實物產量)工資率乘各工段實耗工時數(或實物產量),分段計算各個工段成本,經加總後計入該類產品成本。
(4)基本生產車間輔助工段的工資及福利費,按各受益工段的受益程度採取定額法比例分配。
輔助工段發生對外供應勞務收入,不得直接衝減基本生產成本;對外供應勞務應負擔的工資和福利費,可以根據實耗工時及工時工資率或定額成本進行分配。
一、印刷行業成本核算
1、印刷行業由於批次多,種類各不相同。故應當採用分批法核算成本。
2、成本核算中最好採用定額法,每個成品找生產線上的人算出定額,然後根據定額分攤。
3、月末在在成品與產成本間按照定額工時分攤。
二、根據《印刷、複製企業成本核算辦法》,具體核算如下:
1.印刷具有連續、多品種生產和分階段結算產品的特點,要求印刷產品成本核算採用分類與分批相結合的方法。在實際工作中,一般按產品類別、定單、批次等作為成本核算物件。在分批核算成本的基礎上,也可按“本”、“件”、“張”計算成本。
2.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按實際發生數計入本期成本、費用。如採用計劃成本法或定額成本法等方法核算的,應在規定的成本核算期內調整為實際成本。
3.為正確計算印刷產品的生產成本,企業應按各個生產車間(包括獨立工段、獨立小組,下同)在生產過程中所擔負的任務,劃分為基本生產與輔助生產。
(1)基本生產,是指為完成各類印刷產品加工任務而直接進行的生產,例如電腦製版、膠印印刷、裝訂等基本生產車間,分別核算各基本生產車間產品生產時所發生的生產費用。
(2)輔助生產,是指為本企業基本生產服務而進行的生產,單獨核算企業內部為印刷產品生產提供勞務時所發生的生產費用。
4.為便於按加工步驟計算分類產品的分段成本和總成本,對具有幾個生產工段多生產步驟的基本生產車間,企業還可按各工段在生產中擔負的任務劃分為基本工段和輔助工段。
(1)基本工段,是指直接為各類印刷產品進行生產加工,並能按產品的批別分別統計工時消耗且工時所佔比重較大的主要生產工段,如製版車間的電腦排版、電分,或CTP 直接制版等工段,印刷車間的輪轉膠印、平印、零件印刷、上光、貼塑、過油等工段,裝訂車間的騎馬訂、平裝、精裝、聯動機等工段。
(2)輔助工段,是指為基本工段提供勞務或對基本工段的產品進行檢驗的附屬工段或工序,如製版車間的整版、磨版等工段或工序,印刷車間的曬版、調墨、成品檢查、文字檢查等工段或工序,裝訂車間的烊膠、毛(光)本檢查、磨刀等工段或工序。
5.為統一印刷產品的計量單位,企業計算分類產品單位成本時, 應採用實物產量,個別不便統計產量的特殊產品可用百元產值;計算分批產品的單位成本和機種單位成本時,應採用實物產量。
6.印刷產品生產成本核算,應設定以下成本專案:
(1)原材料,是指直接用於產品生產,雖不構成產品實體,但有助於產品形成的各種原材料及輔助材料,如製版用的軟片和各種藥水,印刷用的油墨、橡皮布、PS版,裝訂用的熱熔膠、線、布,壓膜用的塑膠薄膜、膠水等。
(2)印刷用紙,是指為委印單位代墊紙張進行產品加工時,該產品實際耗用的紙張成本。
(3)燃料和動力,是指直接用於產品生產的燃氣和動力費用。
(4)工資及福利費,是指直接從事產品生產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以及其他各種屬於工資性質的補貼和職工福利費。
(5)廢品損失,是指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報廢損失,包括紙張超伸放、產品缺交與補版和重製重印的損失。
(6)製造費用,是指生產車間為加工產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車間管理人員工資和職工福利費、折舊費、租賃費、修理費、機物料消耗、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保險費、勞動保護費、季節性和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等。
(7)委託外加工,是指委託外加工時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7.企業進行印刷產品加工生產,應按生產過程中各項生產費用的用途,分別設定“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科目,及相應的“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和“製造費用”等明細賬予以歸集。
(1)基本生產明細賬,應按各個基本生產車間及其所屬各個基本工段和各分類產品別設定,分別按成本專案進行歸集登記。
對基本生產車間所屬各輔助工段的生產費用,可以合併設定一個賬戶予以歸集;輔助工段只設置工資及福利費一個成本專案,其他各項生產費用併入“製造費用”明細賬進行核算。
(2)輔助生產明細賬,應按各個輔助生產車間、部門,以及為受益部門提供的勞務或產品別由厂部統一設定,分別按成本專案進行歸集登記。
(3)製造費用明細賬,應按各個基本生產車間及所屬工段分別設定,並按製造費用細目進行歸集。
8.原材料成本的歸集與分配
(1)企業生產過程中耗用的原材料,應按車間、部門、工段和用途別歸集的“材料耗用匯總表”,據以登記“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等有關明細賬。
(2)基本生產車間一個基本工段生產兩類或兩類以上的產品,且耗用同一種原材料,應儘可能分別統計各類產品的實耗數,並按實耗數計入產品成本; 如不能劃分而又必須分配的,可按實物產量、工時比例或產值比例進行分配,計入有關產品成本。
9.人工成本的歸集與分配
(1)基本生產車間的工資及福利費,應按車間、部門的“工資彙總表”,據以登記“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 和“製造費用”等有關明細賬。
(2)基本生產車間的一個基本工段生產兩類或兩類以上產品,各類產品的人工成本,可按該工段的實耗工時(或實物產量)工資率乘各類產品的實耗工時數(或實物產量)計算後求得。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工段實耗工時(或實物產量)工資率 = 工資及福利費總額 ÷ 實耗工時(或實物產量)總數
(3)基本生產車間的幾個基本工段共同完成的同一類產品,其人工成本應按各工段的實耗工時(或實物產量)工資率乘各工段實耗工時數(或實物產量),分段計算各個工段成本,經加總後計入該類產品成本。
(4)基本生產車間輔助工段的工資及福利費,按各受益工段的受益程度採取定額法比例分配。
輔助工段發生對外供應勞務收入,不得直接衝減基本生產成本;對外供應勞務應負擔的工資和福利費,可以根據實耗工時及工時工資率或定額成本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