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的衡重
班固《漢書·律曆志》:權者,銖、兩、斤、鈞、石也,所以秤物平施,知輕重也……千二百黍重十二株,二十四銖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
文物實測:漢光和大司農銅權,鑄於光和二年閏二月二十三日(公元179年)是12斤權,實測為2996克,1斤為249.7克,約等於250克,是推算漢制的權威標準。
漢1斤=250g;1兩=15.625g;1銖=0.65g
二、漢代的容量
《漢書·律曆志》:量者龠、合、升、鬥、斛也……以子谷櫃黍中者千有二百實其龠……合龠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鬥,十鬥為斛。
文物實測:
漢1合=20ml;1升=200ml
1鬥=2000ml;1斛=20000ml
三、漢代的度量
《漢書·律曆志》: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長短也……(一黍為分)十分為寸,十寸為尺,十尺為丈,十丈為引。
文物實測:
漢1寸=2.3cm ;漢1尺=23cm
漢1丈=230cm
四、中國度量衡制的變化
漢代以後的兩千年來,上述度量衡制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特別是在晉朝以後到唐到宋,其變化尤其顯著。衡重每斤由250克增至600克左右,量器的容量每升由200毫升增至1000毫升以上,尺度每尺由23釐米增至33釐米以上。到宋以後元、明、清則基本穩定。
漢代的衡重
班固《漢書·律曆志》:權者,銖、兩、斤、鈞、石也,所以秤物平施,知輕重也……千二百黍重十二株,二十四銖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
文物實測:漢光和大司農銅權,鑄於光和二年閏二月二十三日(公元179年)是12斤權,實測為2996克,1斤為249.7克,約等於250克,是推算漢制的權威標準。
漢1斤=250g;1兩=15.625g;1銖=0.65g
二、漢代的容量
《漢書·律曆志》:量者龠、合、升、鬥、斛也……以子谷櫃黍中者千有二百實其龠……合龠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鬥,十鬥為斛。
文物實測:
漢1合=20ml;1升=200ml
1鬥=2000ml;1斛=20000ml
三、漢代的度量
《漢書·律曆志》: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長短也……(一黍為分)十分為寸,十寸為尺,十尺為丈,十丈為引。
文物實測:
漢1寸=2.3cm ;漢1尺=23cm
漢1丈=230cm
四、中國度量衡制的變化
漢代以後的兩千年來,上述度量衡制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特別是在晉朝以後到唐到宋,其變化尤其顯著。衡重每斤由250克增至600克左右,量器的容量每升由200毫升增至1000毫升以上,尺度每尺由23釐米增至33釐米以上。到宋以後元、明、清則基本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