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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風雪夜歸有人等嗎

    這就要看父母對孩子的愛有多深了,我離婚的時候,前夫為了討好他的情婦,堅決不要兒子,如果我也不要兒子,是要把17歲的兒子扔掉還是殺掉呢?所以,前夫說的對:你自己生的自己帶,她(他初戀情人,張海燕)如果真喜歡小孩,我們就再生,不喜歡更好,省的煩死人的孩子影響我們的生活!所以兒子跟我了!

  • 2 # 兩胖一瘦學習

    茫茫人海中,能找到另一半共結連理不容易,而且還有小孩,我覺得不到不得己的情況下儘量不要離婚。

    小孩是見證你們愛情的結晶,是一個人,不是一件物品,不是你說爭取就會給你,不爭取就不會給你。你們也要遵循孩子的意見,看他(她)願意和哪一方生活!

    你們的意見達成一致的,協議離婚很簡單!

    不一致的話只能透過法院起訴來判定小孩歸哪一方,法院會綜合各種因素給更適合小孩健康成長的那一方!

  • 3 # 較勁的張姑娘

    應該爭取孩子撫養權

    一,你爭取了扶養權,減少對孩子的傷害,

    但是首先得有養活她的能力,這個能力最好在離婚前就已經具備了,

    要不然孩子跟著你只會受苦,離婚時孩子無論跟誰都要把對他的傷害降到最小,夫妻感情破了,但還是孩子的爹媽如果誰都表現出嫌棄孩子,他會受到不可逆轉的傷害,所以離婚時必須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

    二,孩子跟著誰生活,就會跟誰親近,離婚後,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那方一開始還能時不時見見孩子,等到時間長以後,會有自己的生活,或者再婚後又有了新的家庭,生了新的孩子,那對執勤的孩子肯定不那麼上心了,久而久之,感情會變得很淡,最後肯孩子只把你當成一個親戚,所以離婚時一定要爭取孩子,誰也不想自己的孩子以後不認自己吧

    三,養兒防老,到自己蒼老的那一天,最渴望的不是金錢,而是親情,

    孩子是自己的骨肉至親,那時最思念的人無疑是他,如果離婚後連養都不養,或只每個月給些冰冷的錢,你能指望他對你有多少感情,到時哭都找不到北,所以還是爭取孩子吧

    不管什麼原因離婚,孩子終究是自己的,都應該留在身邊扶養,給他足夠的親情,也奉勸所有父母離婚要謹慎,別傷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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