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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譯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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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無名28008036
我跟我所有前任女朋友關係都挺好的,我也不覺得有什麼啊。大家曾經都可以肌膚相親為什麼在不能做愛人的時候,退一步做朋友做親人呢!一定要老死不相往來才可以嗎?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能在一起說明總有彼此吸引的地方噻,即使因為各種原因不能再繼續,也沒必要撕破臉皮吧,即使再以後因為生活圈子不相交聯絡少了,逢年過節也可以彼此道聲祝福嘛!
02年跟初戀女朋友分手,06年後我離開河南迴四川到今天中途只見過一面,現在我依然在幫她管理股票賬戶,我們就跟親人一樣,希望下個牛市能幫她賺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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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最愛古典美
我覺得如果是我自己的話,不會。
為什麼呢?都分手了好不好,什麼叫分手,就是兩個人不再是戀人的關係,從從前的戀人變成如今的樣子,我不信你會心如止水的跟他(她)還常常聯絡。
在我看來,如果分手的兩個人還常常聯絡,那就只有兩個原因:一是至少一方還存有複合的想法。二是兩個人都沒有深入的愛過,對這段感情的態度都不太認真。對於認真談過戀愛的人來說,分手後還聯絡無疑是對這段感情的不尊重。
所以我覺得分手後就當陌生人吧,以後也不要有什麼交集,就當做了一場夢。
分手了,想做朋友估計很難,畢竟雙方都不可能從心裡面把自己當朋友的,相處起來會曖昧不清,所以分手了,就不會當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