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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笑看落花花花

    “你還不如問一下“如果你離婚了你還會跟前夫妻睡覺嗎?”這樣比較有意思,難道你弱智到不懂民政局要收回結婚證嗎?給你個離婚證,背道而馳的東西,還想雙證齊全?”

    剛才有朋友告訴我結婚證還了,可能是我離婚的時候太激動太開心了,除了離婚證和離婚協議其他垃圾的東西沒注意到,那對我來說,隨便扔到外面的垃圾桶,肯定不會帶回家佔自家垃圾桶的,更別說佔用我家其他地方了。

  • 2 # 老蔣閒言

    既然恩斷義絕,各奔東西成了陌路人,應該快刀轉亂麻,斬斷一切情思,才能儘早的撫平創傷,輕輕鬆鬆的迎接人生的挑戰,做出未來生活的選擇。還留著這張作廢的結婚證,當作紀念沒有意義,看著它回憶幸福的時刻少,揭開傷疤倒是痛苦無限,無疑是自己在作賤自己。

    樓主說的這個情況確實有,就如我們這個小區有一位男士,當初結婚就是奔著女生的相貌去的,百般的遷就這個女人,到頭來女人遇上個比他更優秀的,三次上法院起訴才和他離了婚,可以說他對這個女人有一萬個不捨,家裡什麼都不許改變,天天都陪伴著這張作廢了的結婚證,從此精神禿廢,一蹶不振,經常性的不明不白的說聲;我老婆。不到兩年,手裡攥著這張作廢的結婚證去世了,人們都說他是個情種,是這張作廢的結婚證害死的。

    還有一個事例是個女的,女人愛丈夫,但又放不下面子,鴨子死了嘴殼硬,和男人憋氣離婚了。我一位年近40離異的同事去追她,不到一年他們又離婚了。同事說這個女人晚上做夢,經常性的叫前夫的名字,拆枕套換洗,才發現女方的枕套裡藏著一張作廢了的結婚證,原來是女人忘不了前夫才分手的。離婚前女人也叫人做和解,說女人對他是真愛,卻無法挽回,倒黴就倒黴在這張作發的結婚證上了。

    總之,離了婚還餘情未了,有破鏡重圓的希望,留著這張作廢的結婚證,意義非凡。要是不想和好,留著它,只有害,沒有益,別沒事找事,增加無窮無盡的煩惱。

  • 3 # 花海世界飄花香

    離婚之後離婚證是不能隨便丟棄 婚姻條例中有明確規定 如果再婚辦理結婚證或者房權劃分遷移都必須有結婚證或離婚證 沒有需要補辦。離婚之後如果雙方都放下心中根本沒有想念和留戀 就不會懷恨對方因為那只是過去 只能雙方都望前看多多為孩子想一想努力打拼未來 重新組建完美的家庭。

  • 4 # 司機華子

    感謝相邀,對於離婚,我和別人不一樣,因為我卻實際離婚了,四年過去了,依然記得離婚那天的場景,兩個高傲的人,不服輸的簽了字,蓋了章,出了婚姻登記處的大門,她堅持不再做我的車,她在走,我在後邊跟,最後看到她蹲下肩膀聳動,而我也是流了淚。

    結婚證,我一直留著,從來沒有想過要扔掉或者撕掉,因為這是對過去的記憶,每個人的失敗婚姻都是有不同的原因,不是所有的離異都成了憎恨的理由,而年輕的我們那時根本不懂什麼叫相知相愛,什麼叫體諒忍讓……

    話有點多,想起了以前的很多事,不好意思。

  • 5 # 幸福魚兒

    婚都已經離了,留著結婚證,找虐嗎?別了,趕緊扔了、撕了吧!

    如果你覺得,自己的這段婚姻,還有挽留的餘地,自己對對方,還餘情未了,而對方對自己也有感情,那麼,先留著,看看究竟能不能復婚。

    如果你覺得自己對這段婚姻徹底死心,被傷害的透透的,那麼,趕緊扔了,撕了,撕的稀巴爛,把自己對這段婚姻的不滿,全部發洩在這本刺眼的結婚證上。發洩完之後 ,把碎片全部當垃圾,統統扔垃圾桶,丟出去!連帶自己對這段婚姻的所有付出和心碎,全部丟出去,重新開始。

    我一個朋友,前段時間離婚了。

    從民政局回來之後,她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把那本加蓋了章,並且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的結婚證撕爛了。她狠狠的撕,把自己對那個男人所有的不滿和憤怒,全部發洩在這本刺眼的結婚證上。撕不爛的,她直接拿剪刀剪。

    沒過一會,這本刺眼的結婚證,成了碎渣渣了。她痛快的用掃把全掃簸箕中,然後一氣呵成的倒垃圾桶,拎出垃圾袋,下樓,丟樓前的大垃圾桶。

    弄完之後,給我打電話:“魚兒,有時間嗎?陪我出去喝杯咖啡,咱倆好好聚聚。”

    我知道她這時候的心情不太好,痛快答應了她。然後,用了兩天的時間,陪著她各種瘋。瘋玩之後,她說:“不能再瘋下去了,收心,努力奮鬥,我一定要讓他在日後的某一天,再也無法高攀我!”

    她說到做到,現在,連我這麼一個最好的朋友,也很難見到她一面了,把自己的時間安排的特別滿。雖然累,但是,我能感受出來,她過的很開心。不再壓抑,也不再有過去的那麼多負能量了。

    所以,我覺得,女人啊,如果離婚了,那就一切朝前看,儘快走出來,好好享受日子,好好拼搏,對得起自己的下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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